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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27日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各区、(市)县建设局、各相关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辽宁省住建设厅《关于开展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决定取消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相应专业资质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二级资质审批权限为住建部审批的民航、铁路等专业所对应的三级资质证书换领向住建部申请),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附件1)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

二、自2024415日起,企业登陆沈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enyang.gov.cn”→“法人办事”→“按部门”→“市建设局”→“选取相应事项”→“申报”→“输入企业用户名和密码”→跳转至《沈阳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与诚信管理平台》选择注销,填报相应信息,提报《注销换证申请书》(附件2)等相关材料,申请资质证书注销换证(具体流程参照沈阳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一体化审批与监管平台资质操作手册(企业版)V4.0”,下载网址

http://jgpt.jw.shenyang.gov.cn:28888/syportals/frame/mhpages/mixedQuery.html)。

申请通过后,携带证书注销领取单、原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无需提供)等相关材料至沈阳市政务服务大厅(沈阳市市府大路260号)一楼D5-D11窗口领取相应的1年有效期的二级纸质资质证书。

企业申报时资质须为有效状态,领取新资质证书时,原资质失效作废,同时将原资质信息在证书管理系统中直接删除。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

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在20231229日至2024415日期间届满的,应在本通知发布60日内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

四、企业申请换领资质应将所有可换领资质一并申请换领。如营业执照与现资质证书信息不符或有变更需求的企业请先在原发证机关变更后再提交注销换证申请。

五、换领资质有效期为1年,从换证获批准之日起算。换领证书后,企业登陆沈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enyang.gov.cn”→“法人办事”→“按部门”→“市建设局”→“选取相应事项”→“申报”→“输入企业用户名和密码”→跳转至《沈阳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与诚信管理平台》选择补录,填报相应信息,提报相关材料,将换领后的证书信息进行补录(具体流程参照沈阳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一体化审批与监管平台资质操作手册(企业版)V4.0”,下载网址http://jgpt.jw.shenyang.gov.cn:28888/syportals/frame/mhpages/mixedQuery.html)。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六、企业换证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项不得办理重组分立、吸收合并、跨省(市)变更等业务,需延续通过后,才能申请办理。


附件:

1.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

2.注销换证申请书

(换证办理咨询电话:83963658  政策咨询电话:22565111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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