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沈阳市乡村产业发展要素保障的提案(第033号)的协办意见
沈建提案〔2022〕18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沈阳市乡村产业发展要素保障的提案(第033号)的协办意见
市农业局:
现就王东、郭锡禹、王远委员提出的关于沈阳市乡村产业发展要素保障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我局主要承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硬化、村庄亮化相关工作。通过对项目的加大投入,组织协调各相关区(县、市)项目有效实施,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近年来工作完成情况
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逐年提高投入开展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和村庄亮化建设。2018年以来我局负责按照市委农办确定的村庄名单,配合市委农办组织各区(县、市)政府完成全市540个行政村村内道路硬化任务1832公里,村庄亮化安装路灯任务34872盏。其中:
2019年共完成135个行政村190公里村内道路硬化和4530盏路灯安装任务;2020年共完成全市135个行政村442公里村内道路硬化和9320盏路灯安装任务;2021年共完成全市270个行政村1200公里村内道路硬化和21022盏路灯安装任务。
项目建成后,540个行政村实现了村内道路硬化基本覆盖,村内主要道路和重点活动场所的亮化基本覆盖。结束了当地多年以来没有路灯的历史,村民告别了泥水路、摸黑路。极大便利了村民晚间出行,改善了村容村貌和当地人居环境。
(二)2022年全市村内道路硬化、村庄亮化计划安排情况
今年,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开展332个美丽示范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其中村内道路硬化任务量1421公里;村庄亮化安装路灯任务20363盏。
三、“十四五”时期主要工作
按照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一安排,完成全市剩余374个行政村村内道路硬化和村庄亮化建设,实现全市村内道路硬化基本覆盖,实现村内道路“路路通”;村内主要道路和重点活动场所亮化基本覆盖。同时,探索推进基础设施建成后运行维护管理,探索形成管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