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强化黑臭水体治理提案(第609号)的协办意见
沈建提案〔2022〕43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强化黑臭水体治理提案
(第609号)的协办意见
沈阳市水务局:
现就张海伏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化黑臭水体治理”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答复
委员提出的建议1:定期排查,“一河一档”。
答复:建立日排查、日报告工作机制。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相关工作要求,为巩固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2020年9月,我市建立了日报告制度,成立日报告工作群。主要工作是:相关市直部门及区政府按照辖区范围内开展水体每日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水体存在污水直排、雨水口晴天排污、旱厕、沿岸垃圾及水面漂浮物等污染问题,并制定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如遇重大污染问题向立即市政府报告。
目前,我市建成区水体检测、污染问题排查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采取人工方式组织实施。下一步根据财政能力逐步建立、完善水体综合管理平台,努力实现城市黑臭水体监管智能化。
委员提出的建议4:公众参与,公众监督。
答复: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爱水,爱沈阳”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参与黑臭水体整治,不向河道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对破坏水体及周边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通过生态环保110综合管理平台,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周边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二、建议
1.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建立水下岸上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管理机制,市级河长带头加大巡河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开展春季河湖“清四乱”集中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排污、倾倒垃圾、乱建乱占等行为。
2.继续强化第三方监督。发挥市生态环境局第三方检测与监管作用,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发现问题,倒逼污染源整改;加强第三方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上报污染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整改。
3.提高污水提质增效效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工程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继续组织开展雨污混错接问题排查,逐步实现污水不外溢、清水不进管目标,提高污水系统承载能力和污水处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