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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的解读

2021年04月07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一、出台背景

为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沈阳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区、县(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及监管部门扬尘污染治理考核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考核方式。一是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蓝天办成立考核组,负责对各区、县(市)政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考核;各区、县(市)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考核。二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考核采取职责履行考核和施工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两表分值比重分别为50%和50%。各区、县(市)政府应加强对本辖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考核、评比。

第二部分,建立制度。各区、县(市)应不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确保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检查制度、培训制度、执法队伍建设、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制度五项制度。

第三部分,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奖惩制度。对扬尘治理考核成绩显著的区、县(市)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排名末位的区、县(市),由市城乡建设局对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由市建设局对区、县(市)政府主管领导约谈。对各区、县(市)考核结果定期向市监察委报告,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实施地方财力扣款制度。实施地方财力奖惩制度。

第四部分,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件链接: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的图解

文件链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