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燃气报警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2年07月11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目的
为规范燃气用户燃气报警系统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定本办法。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燃气用户燃气报警系统的使用、维护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燃气用户。
1.燃气用户负责燃气报警系统的使用、维护保养。非居民燃气用户还应建立运行和维护保养记录。
2.燃气用户应保障燃气报警系统正常使用,并应将报警信息第一时间向燃气经营者报告。燃气用户在使用燃气报警系统时应遵循第六条规定的规则进行。
(二)燃气经营企业。
1.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开展燃气报警系统使用、维护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安全意识。
2.燃气企业应进行专业指导,提醒用户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三)各级政府。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开展非居民燃气用户燃气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将燃气报警系统的使用和维护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督促非居民燃气用户加强燃气报警系统维护保养,确保燃气报警系统稳定可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