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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 “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2年12月26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高质量完成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近期我局联合市行政执法局印发了《推进 “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实施方案》,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更好地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2〕23号)和《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沈环委办发〔2022〕11号),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依据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工作要点,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实施方案》,用于指导我市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工作目标

通过“无废城市”建设,在我市形成完善的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全闭环处置,建筑垃圾源头产生量得到显著控制,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布局合理,城区积存垃圾得到妥善处理,资源化和综合利用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再生资源产品得到广泛应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有效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全面完成我市“无废城市”建筑垃圾相关工作目标。

主要任务

本方案的主要任务包括五方面内容,这些主要任务主要是对我市无废城市建设中涉及建筑垃圾方面工作的细化和分解。

(一)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

(二)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收集处理网络

(三)妥善处置积存建筑垃圾

(四)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

(五)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保障能力建设

、内容解读

1.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的有关情况。一是深入推动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规模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我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规划建设二是将建筑节能要求贯彻落实到建筑规划、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严格贯彻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全面执行新建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72%节能标准三是强化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加强绿色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控,形成闭合式管理,确保相关项目建设按照绿色建筑技术标准建设质量强化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图纸审查,落实监理工程师驻厂监造,开展全市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大检查等有效措施稳步提升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五是完善产业布局,培育示范基地,与浑南区政府合作共同推进中国(沈阳)智能建造产业园建设,获得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称号

2.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有关工作情况。我局在开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源头减量的同时,积极开展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工作,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了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专班工作会议,专题研讨征收工地正负零以下掩埋拆除混凝土及砖石的生态环境治理风险根据合法合规、简化流程、避免浪费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推进拆除工程及新建工程制定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并报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落实情况,作为施工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对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强化落实源头分类拆卸和末端资源化利用,开展新建工程渣土就地回填工程废料循环利用,提高建筑工程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率,鼓励建筑垃圾的减排再利用,倡导各类工程项目在满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就近利用建筑垃圾,减少建筑垃圾排放,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

3.关于推进建筑垃圾收集处理网络建设有关情况。我局已会同执法局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中转站、消纳场建设。我局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就建设建筑垃圾(含装修)中转站的具体落实措施形成一致意见,由相关区政府负责规划和选址事宜,要求各地区政府于2023年12月31日前,至少建设一处建筑垃圾中转站(消纳场),为本地区建筑和装修垃圾提供合规的消纳渠道。为此,我局会同市执法局、生态局和自然资源局先后召开了沈河、大东、和平、皇姑、于洪、沈北等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垃圾转运及中转站建设选址等问题,目前相关区的建筑垃圾中转站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4.关于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情况。为推动我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我市工程重点应用,今年我局与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沈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应用实施意见》,就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置利用、资源化处理厂能力建设、技术支持和保障和再生产品应用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此外,我局组织沈阳建筑大学等相关单位编制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资源化利用技术方案》已结题验收;由沈阳市绿建协会编制的《水泥稳定建筑垃圾砖混再生骨料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团体标准今年已发布实施,计划明年上升为地方标准。我局将在这些技术标准基础上,积极开展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的认定管理工作。

(解读单位: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建设科技设计处,解读人:谢晓东,解读办公电话:22565328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5

文件链接:市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推进 “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链接:关于《推进 “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实施方案》的政策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