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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年07月18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碳排放工作,对碳达峰、碳中和做出了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绿色发展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发展绿色建筑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市质量发展,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结合沈阳实际,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房产局,起草了《关于促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5方面量化指标。

总体目标:2025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75%以上建成区45%区域内涝防治标准达到20年一遇,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80%,历史严重内涝积水点全部消除,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三、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部署了12方面重点任务。

(一)构建统筹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格局。按照条抓块保、属地负责的原则,市级抓总统筹,区(县、市)政府组织落实。

(二)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引导工业绿色建筑发展和绿色农房建设。

(三)强化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明确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职责,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全过程闭环监管体系。

(四)大力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推进新建超低能耗民用建筑项目和既有公共建筑超低能耗改造项目

(五)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引导力度推进装配式装修方式提高商品住宅成品化率

(六)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绿色建材分级认证工作推动绿色建材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支持绿色建材企业发展

(七)推动建筑领域清洁能源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太阳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建筑用能中清洁电力消费比例。

(八)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清洁取暖、城市更新等工作开展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

(九)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增强城市海绵体功能

(十)开展绿色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建设智能建造产业园、装配式装修产业园、绿色建筑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绿色居住示范区、绿色建材产业园、绿色节能环保设备产业园、绿色建筑工业化产业园等

(十一)推动智慧建筑发展加强智能信息技术与绿色建筑融合应用结合,在建造全过程加大新技术集成与创新应用

(十二)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提高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成立市、区(县)两级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工作专班,抓好政策落实和项目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工作专班做好统筹协调和督导考核工作,区、县(市)政府按照计划目标推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

(三)加强宣传引导。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和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多种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和市场接受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文件链接:市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执法局 关于联合印发《沈阳市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