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项措施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要求,进一步增强建委系统党员、干部的群众观点、服务意识,提高城建城管水平,以强有力制度措施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形成长效机制。现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1.督导包保制度。根据市委要求,结合委领导班子分工,成立10个督导组,主要负责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和委党委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要求,指导所督导单位(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调查研究,抓点带面,扎实有力推进活动开展,及时掌握汇报情况,创造性抓好特色载体活动。指导所联系区县(市)建设局搞好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
2.信访包案制度。坚持领导带头,针对“12319城建服务热线”和委信访办提供的相关重点、难点信访案件,委分管领导作为所负责领域信访案件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论证、亲自组织协调、切实解决问题。对于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群众诉求,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领导负责制度。确保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抓好各项工作“两不误、双丰收”。围绕工程管理、生产安全、质量监督、优质服务等方面,特别是与全运会相关的工程项目,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自下而上强化目标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指办督办制度。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强化公仆意识。根据教育实践活动需要,围绕解决好群众、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委党委将直接指定具体承办单位(部门),限时上报解决对策和处理结果。针对漠视群众诉求、工作拖拉、办事不利的,委党委将指派分管工作的委领导直接督查督办。
5.定期调度制度。根据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为实时掌握所属单位(部门)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周调度、月点评,及时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教育实践活动中暴露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6.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议、书面征求意见、公布专线电话、设立意见箱、开通网络交流平台等方式,广开言路,畅通听取意见建议渠道,并及时反馈答复处理意见。通过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制发教育实践活动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通报情况、推广经验、指导工作。
7.量化考评制度。坚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安排部署,及时掌握各单位(部门)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对各单位(部门)的学习教育、宣传发动、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制度清理、建章立制等环节活动进行全程记实、量化考评,实现全过程监督。
8.成果评估制度。坚持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电话抽查、当面提问、小测验等方式,及时掌握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在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取得的成效;通过在党员、群众、服务对象中开展调查问卷、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人员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评判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工作务实高效。
9.公开承诺制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委党委针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目标要求,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岗位职责,都要向群众做出公开承诺,并签署《承诺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0.督导追责制度。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作风不实导致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实行专人督查督办。对于学习教育走过场、征求意见摆样子、查找问题不彻底、整改落实不到位,群众职工不认可的,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对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必要时,委纪委(监督处)要介入调查,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视情责令重新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