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纪委整治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工作三项要求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反“四风”、转作风要求,今年6月下旬以来,市纪委回应广大干部群众整治“人情随礼”不良风气的强烈诉求,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及时纠正了一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了27起相关案件,对28名党员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近日,市纪委下发《关于查处7起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喜庆事宜典型案件的通报》,对市交通局皇姑分局党委书记何金龙三次违规操办儿子婚礼答谢宴、浑南区沈抚新城国公寨社区(村)党支部副书记申恩存违规操办女儿婚宴、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唐三家子村妇女主任付雪玥违规为其儿子举办升学宴、新民市人大科教文卫工委主任陶福祥和妻子徐丽华三次违规操办女儿婚宴、辽中县六间房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王桂贤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法库县丁家房镇红土墙子村主任高洪彬和丁家房镇中心校德育主任关红杰夫妇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康平县沙金台乡东窑村村委会委员陈国学违规为女儿操办升学宴等7起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收受亲属以外有关人员礼金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教育警示全市党员干部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自觉强化遵章守纪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和正风反腐工作成果,使新办简办喜庆事宜成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成为全市人民共同的价值取向、社会文化和良好风尚,市纪委提出了三项要求:
1.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风气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倡导新办简办婚庆事宜,狠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良风气,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今后凡因教育监管不到位,导致分管范围发生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都将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和强化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行为,不论涉及何人,都要快查快办、严肃追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使纪律规定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做到把严关口、守住底线、形成震慑。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的大操大办问题,查处不及时、不认真、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失察责任。
3.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市纪委有关操办喜庆事宜方面的制度规定,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必须严格执行宴席桌数、迎送车辆、参与人员等有关标准,不得分次操办、异地操办;党员干部除婚丧嫁娶事宜外,操办子女升学、购房乔迁、生日寿日等宴请活动时,不得邀请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参加;党员干部不得参加任何个人操办的除婚丧嫁娶以外的喜庆事宜宴请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操办喜庆事宜报告制度,模范执行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切实以正风肃纪、善做善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全委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汲取市纪委通报的教训,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严格按照市纪委提出的三项要求及日前我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建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履行报告程序。委机关纪委(监察处)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市纪委提出的三项要求对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党员干部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