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沈阳华润翡翠城三期项目(14#-18#)”为沈阳市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通知
2019年12月26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各区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沈阳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根据《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及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推广绿色建筑实施意见〉的通知》(辽住建〔2019〕123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经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沈阳华润翡翠城三期项目(14#-18#楼)”为沈阳市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沈阳华润翡翠城三期项目”以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目标,采用多项技术集成,达到《沈阳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设计阶段评价要求,成为沈阳市一星级绿色建筑。希望项目建设单位能够按照设计文件精心组织施工,建设精品工程;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全面提升工程建设水平,共同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