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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04月30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2023年辽宁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持续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坚持问需于企、问效于民,统筹推进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优化升级工程审批系统建设,完善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全流程计时管控等功能;将市政公用工程的联合报装、受理签约、设计、招标、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计时管理,管控市政公用报装接入总体用时;精减联合验收事项,提升联合验收审批效率,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加快项目落地。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审批标准化规范化

1.优化审批事项清单。出台2024版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将全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纳入清单管理,确保清单外无审批。

2.精确办事服务指南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对审批涉及的技术审查、现场勘验、听证论证等环节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开。

3.规范审批事项用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各阶段、各事项、各环节办理用时,包括行政审批、备案和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专家评审、技术审查等用时,明确起止时点、计时规则等,对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全流程审批进行计时管理。

4.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加强审批综合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增强窗口服务意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  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鼓励各地区、各单位提供帮办、代办、预约办等个性化服务。

5.强化审批行为监管。开展项目审批服务专项评估,暗访窗口服务情况,重点整治“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情形。通过监督抽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审批逾期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管,每季度通报审批逾期情况。

()提升审批利度度

6.强化区域评估及成果应用。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开展压覆矿产、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水土保持、气候可行性、地质灾害、文物勘探等区域评估,企业免费享用区域评估成果。完善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明确根据区域评估简化项目相应审批手续的具体情形和规则。建立区域评估成果动态更新机制,通过政务服务网“区域评估”专栏集中展示区域评估成果,企业免费获取。

7.深化“用地清单制”改革。丰富“用地清单制”内容,将新增的区域评估成果及名木古树、地下管线等现状普查纳入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避免用地单位拿地后重复论证。

8.提高企业办事效率。扩大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范围,增加标准化厂房等工业产业类建设项目。出台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实行环评环节联动,分类简化办理环评审批;修订《沈阳市环评“即来即办”全市通办建设项目审批目录》,针对目录内的138类建设项目,实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放宽可以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条件,扩大可以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面积,对工业类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实施告知承诺制。

9.优化联合验收。精减优化验收事项,仅将建设工程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项(如规划核实、人防备案、消防验收、消防备案、档案验收)纳入联合验收,并在出具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的同时同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进一步规范我市市政管线验收管理,制定市政管线规划核实办法。

10.优化市政公用报装接入服务。推进水电气热信联合报装,实行“一站式”集中服务。建立会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水电气暖施工作业时间。结合地块收储和出让计划,持续推进配套管线综合规划,确定地块配套管线规划路由、接引方案。建立市政公用报装接入全流程用时跟踪机制,实现联合报装、受理签约、设计、招标、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环节计时管理。

11.优化中介服务。建立投资项目“一站式”中介服务平台,贯通引资谈判、招商初审、“标准地”招拍挂、联合中介编制报告、一次性发放相关证照、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全流程全环节,实现投资项目全进入、涉审事项全委托、服务项目全生命周期。

12.推广靠前服务。全面推开消防建审等5个环节制定个性化靠前服务措施,将靠前服务推广至人防、规划核实等验收环节,并在各区、县(市)推广靠前服务。

()优化审批系统建设

13.升级工程审批系统。完善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1.0》技术标准,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3.0升级改造,将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内的31类全种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

14.加强数据共享应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多规合一协同、市政公用等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共享至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不动产初始登记零材料办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完善并及时更新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档案在网上办理过程中的归集共享。

15.推进智能审批和服务。推进工程建设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在设计、施工、变更基础上延伸至验收、档案移交环节,实现数字化图纸数据共享。制定《关于沈阳相关区域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范围及奖励措施》,出台BIM设计审查交付、智能审查、审批建模3套行业标准,进一步提升浑南区BIM技术在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审批环节中的应用。更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智能情景式引导服务,精准匹配办理事项和要件清单,有效提升办事指引的精准度。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6.加强告知承诺制管理。明确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的工作规程和监管规则,对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不实承诺、违反承诺、弄虚作假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纳入信用记录。

17.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针对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环节,建立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定向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体系。依据各行业监督检查要求,归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违法处罚信息、企业失信等行为记录,建立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实现分级分类管理。

18.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修复细则,进一步夯实市场主体的信用制度。

19.强化健康风险管控。建立受管制建筑材料和禁用建筑材料的清单目录,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20.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在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加强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召开工改专班会议,及时总结经验,部署改革推进,协调解决问题。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和推进任务落实,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总结典型经验

(二)强化平台支撑。不断完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功能,并结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和需求及时调整审批平台,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水平及便利度。

(三)健全评价机制。建立常态化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机制,广泛宣传工作成果,问效于企,多种渠道倾听企业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有效诉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机制,定期对改革政策措施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优。


附件: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