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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发〔2018〕96号 市建委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31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1896

市建委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实现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战略布局,加快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勘察设计资质审批效率,现就实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质申请条件

凡在沈阳市行政管理区内,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下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二、资质申请类别

(一)勘察资质

1.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其中,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2.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工程钻探和凿井。

(二)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三、资质申请事项

(一)勘察资质

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延续、变更、重新核定、遗失补办。

(二)设计资质

首次申请、升级、增项、延续、变更、重新核定、遗失补办。

四、资质申请方式

企业登录沈阳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与诚信管理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详见智慧平台通知公告。

五、资质申请要求

1. 涉及升级、增项、延续、变更、遗失补办资质办理需对原勘察设计资质相关信息进行补录。

2. 资质许可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电子资料存疑问,有权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原件进行核对。

3. 通过智慧平台对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告。

4. 企业对公示意见存在疑问,可以在公示期间提交陈述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材料的,视为企业对公示无疑义,且资质许可部门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5.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含10天公示时间)。

6. 资质审批合格后,企业自行制作辽宁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但需到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建委行政审批处1号窗口备案后方可使用,沈阳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备案表详见智慧平台通知公告。

7.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申报自201861日起正式施行。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83961072)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