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发〔2018〕126号 市建委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07月05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18〕126号
市建委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 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廊建设单位:
现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沈政办明电〔2018〕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