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发〔2018〕165号 市建委转发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8年08月30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18〕165号
市建委转发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辽住建〔2018〕1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