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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发〔2018〕165号 市建委转发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8年08月30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18165

 

市建委转发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辽住建2018164)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820

    (此件公开发布)




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82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