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发〔2018〕182号 市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年09月26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18〕182号
市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建设局、审批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结合沈阳市市直机关职能转变的实际,原市城建局管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即日起到注册所在地区、县(市)及开发区建设局、审批局进行登记,并建立工作联系,纳入行业和资质统一管理。
特此通知。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联系人:马爱民,联系电话:22565475)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