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发〔2019〕135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冬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沈建发〔2019〕135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冬期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近日,我市气温持续下降,部分建设工程项目仍在进行冬期施工。为加强冬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冬期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辽住建安〔2019〕31号)要求,现就做好冬期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再动员再部署。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11月22日国务院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印发的《沈阳市2019—2020年冬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方责任,认真做好再动员、再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把做好冬期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严格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冬期施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现场、每个岗位和每名作业人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台账,掌握安全生产状态。各单位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所有在建、停建工程的数量、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等情况,建立项目台账,针对低温雨雪天气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紧盯冬期施工项目是否具备冬期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编制冬期安全施工方案,要全面深入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建设”的原则,凡是未编制冬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将其非法违法行为移交行政执法部门,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罚。督促指导已办理停工手续的工程项目做好现场封闭管理,在现场大门悬挂安全警示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加强值班值守和现场巡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三、突出重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严查细纠,查漏补缺。要注重掌控重大安全风险源,强化对模板支架、深基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塔式起重机塔身顶升、降节作业等施工重点环节部位,以及市政工程中的基坑、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检查督查力度。要督促各参建单位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妥善安排好职工作息时间,严禁盲目赶工、抢工,遇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时要立即停止施工,确保冬期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中要全面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办法,实行安全生产闭环管理,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四、压实责任,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进入四季度后,风干物燥,并且我市建设工程外保温作业增多,容易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各单位要按照《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工程秋冬季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沈建发〔2019〕133号)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综合演练,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能力。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