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 《城乡接合部整治提升工作考核评分实施细则》的通知
沈建发〔2020〕68号
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
《城乡接合部整治提升工作考核评分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保障城乡接合部整治提升行动健康有序推进,现将《城乡接合部整治提升工作考核评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区,请认真对照考评内容,补齐区域整治短板,强化薄弱环节提升,圆满完成创城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乡接合部整治提升工作考核评分实施细则
为准确定位各区城乡接合部整治提升工作情况,切实保证考核评分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创城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根据创城工作总体要求,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建立城乡接合部专项考评机制,对各区工作情况进行评比,考评结果将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并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现结合《沈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测评标准指导手册》和《沈阳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乡接合部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制定考评细则如下:
一、考评范围
城乡接合部整治提升考评范围包括创城ABC类和示范路建设工作情况。
A类:通往创城迎检31个乡镇街道的沿线道路;
B类:19条城市出口路;
C类:195个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及与建成区连接线;
每区一条共10条示范路。
二、考评方式
通过对内业资料的收集报送、外业问题的发现整改和工程建设的实施情况实行周、月、年度三级考评。
周考得分为周创城达标(包括周资料提报情况、周工作进展情况、周交办整改情况)得分、周创城检查得分和周创城示范得分累加值。
月考得分为月创城达标(包括月资料提报情况、月工作进展情况、月交办整改情况)得分、月创城检查得分和月创城示范得分累加值。
年度得分为年度创城达标(包括年度资料提报情况、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年度交办整改情况)得分、年度创城检查得分和年度创城示范得分累加值(年度得分统计5月-10月工作)。
三、分值设定
周、月、年度考评总分值均为110分,其中基础分值为100分,含创城达标项80分,创城检查项20分;加分为创城示范项10分。
创城达标项针对各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设定,包括:资料提报情况30分;工作进展情况30分;督办整改情况20分。
创城检查项针对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在各区城乡接合部发现的问题进行设定,分值20分。
创城示范项针对各区示范路建设、工作亮点、完成量等情况进行设定,分值为10分。加分项由各区主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时间节点
1.5月初启动道路维修养护工作,5月底前完成道路维修养护工作40%,6月20日前完工。
2.5月底前完成绿化补植工作。
3.5月底前完成工程类措施前期手续办理。
4.6月底前示范路进场施工。
5.8月15日前完成年度任务。
6.各区任务表确定的完成时限。
7.其它市里统一确定的时间节点。
五、考评内容及打分标准
(一)创城达标项(80分)
1.资料提报(30分)
(1)道路台账(2分)。对城乡接合部区域内道路按ABC分类进行汇总,按ABC分类,提报相关基础材料,包括:道路名称、道路长度、现状情况。打分标准:未按时提报,减1分;道路填报不全,内容不细,每条路减0.1分,本项最多减1分。
(2)问题清单(4分)。对城乡接合部区域内ABC类道路存在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形成并提报问题清单。问题清单覆盖面要全、内容要细,将作为创城检查项发现问题是否减分的重要依据,即检查发现的问题包含在清单内不减分,不在清单内减扣相应分值。打分标准:未按时提报,减1分;问题摸排不清、填报内容不细,每处减0.1分,本项最多减3分。与任务表不对称,本项得0分。
(3)任务表(4分)。逐条对照问题清单制定全面整改工作计划,形成并提报任务表。打分标准:未按时提报,减1分;任务覆盖不全,减1分,本项最多减3分。与问题清单数据不对称,本项得0分。
(4)时控图(4分)。将工程类、管理类措施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编制并提报时控图。打分标准:未按时提报,减1分;内容不全,每条减0.2分,本项最多减1分;完成时限与规定时间不符,每条减0.5分,本项最多减1分。
(5)实施方案(4分)。制定本区城乡接合部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目标、具体任务、时间计划、工作措施及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等内容,并以文件形式印发。打分标准:未按时提报,减1分;内容不全、不细,每条减0.1分,本项最多减2分;未以区创城办或牵头单位文件印发减1分。
(6)示范路建设方案(4分)。编制示范路建设方案,提出建设内容、工程量、开竣工时间、估算资金等内容。打分标准:未按时提报,减1分;内容不全、不细,每条减0.1分,本项最多减2分。
(7)工作总结(8分)。
周工作总结。各区须于每周三下班前提报周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一周(上周四至本周三)工作进展情况、每项工作的具体完成量、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工作措施、创新举措、存在的问题和下周工作详细计划(对照任务表提出工作量和任务目标)。周工作总结将作为周工作考评打分的重要依据。打分标准:未于周三下班前提报,减1分;内容提报不全、不细,减2分;本周工作与上周计划存在较大偏差,减2分;提报工作完成量与问题清单、任务表不对称,每处减0.1分,最多减1分。
月工作总结。各区须于每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下班前提报月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每项工作的具体完成量、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工作措施、创新举措、存在的问题和下月工作详细计划(对照任务表提出工作量和任务目标)。月工作总结将作为月工作考评打分的重要依据。打分标准:未按时提报,减0.5分;内容提报不全、不细,减0.5分;本月工作与每周工作或上月计划存在较大偏差,减1分;提报工作完成量与问题清单、任务表不对称,每处减0.1分,最多减1分。
年度工作总结。各区须按规定时间要求提报年度工作总结,应全面、系统总结年度总体工作情况、任务目标、每项工作的具体完成量、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工作措施、创新举措等。月工作总结将作为月工作考评打分的重要依据。打分标准:未按时提报,减0.5分;内容提报不全、不细,减0.5分;本月工作与每周工作或上月计划存在较大偏差,减1分;提报工作完成量与问题清单、任务表不对称,每处减0.1分,最多减1分。
2.工作进展(30分)
(1)工程类措施(10分)
打分标准:未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销号,或销号问题未报市城乡建设局查验,每个问题减0.01分,本项最多减2分;未列入周(月)工作计划开展工程建设,存在瞒报漏保行为,每个工程减0.1分,本项最多减2分;未按周(月)工作计划和任务表规定时限完成,每个工程减0.1分,本项最多减2分;未按市里统一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每个工程减0.5分,本项最多减4分。
考评方式:查验资料、现场核查。
(2)管理类措施(10分)
打分标准:未建立环境卫生工作体系,每发现1处,扣0.5分,本项最多扣4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交办问题未落实整改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的,每发现1处,扣0.3分,本项最多扣3分;常态管理机制不完善,问题整改后重复反弹的,每发现1处扣0.2分,本项最多扣3分。
考评方式:查验资料、现场核查。
(3)示范道路建设(10分)
示范路基本要求:车行道路新,路况好,无坑洼;人行道无破损,无障碍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识、标线清晰、合理;治安和交通等监控设施齐全;绿化景观设置丰富,无行道树缺失现象;排水畅通,无道路积水现象;架空电缆整齐美观;双侧路灯功能正常;双向四车道及以上的道路设置护栏。
打分标准:6月份未进场施工,减2分;未按建设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建设,每个分项工程减0.5分,本项最多减2分;未达到示范街路基本要求或8月15日前未完工,本项得0分。
考评方式:查验资料、现场核查。
3.交办整改(20分)
打分标准:市建设局、市执法局交办问题,未按时限完成整改,每次减0.5分;超出整改时限10个工作日以上未完成整改,给予全市通报,每次减2分。
考评方式:查验资料、现场核查。
(二)创城检查项(20分)
对各区城乡接合部进行实地检察发现的问题未包含在各区提报的问题清单内,予以减分。
1.道路坑洼(3分)
(1)机动车道破损(1分)。打分标准:1m2以下每处减0.01分;1m2以上每处减0.05分。
(2)人行道破损(0.5分)。打分标准:1m2以下每处减0.01分;1m2以上每处减0.05分。
(3)边石破损或缺失(0.5分)。打分标准:每处减0.01分。
(4)检查井下沉(0.5分)。打分标准:每处减0.01分。
(5)井盖破损(0.5分)。打分标准:每处减0.01分。
2.面源污染(2分)
(1)道路无积水(1分)。打分标准:每处减0.01分。
(2)排水边沟等水环境污染(0.5分)。打分标准:每处减0.1分。
(3)煤矸石等其它污染(0.5分)。打分标准:每处减0.1分。
3.绿化补植(2分)
(1)行道树缺失(1分)。打分标准:每处减0.01分。
(2)裸露地面(1分)。打分标准:每处减0.01分。
4.交通设施(2分)
(1)标志标识缺失或破损(1分)。打分标准:每处减0.01分。
(2)标线不清或缺失(1分)。打分标准:每处减0.01分。
5.路灯缺失或破损(1分)
打分标准:每处减0.01分。
6.环境卫生(2分)
(1)垃圾堆积(1.5分)。打分标准:1m2以下垃圾堆积,每处减0.01分;1m2以上垃圾堆积,每处减0.0 5分。
(2)垃圾分类(0.5分)。打分标准:每发现一处减0.01分。
7.小广告乱张贴(1分)
打分标准:每处减0.01分。
8.违章停车(1分)
打分标准:每处减0.01分。
9.停车乱收费(0.5分)
打分标准:每处减0.1分。
10.公共卫生间环境(0.5分)
打分标准:无专人清扫,每处减0.05分;有异味,每处减0.05分。
11.争吵谩骂、乱扔杂物、车窗抛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躺卧公共座椅等不文明行为(1分)
打分标准:发现上述不文明行为,每处减0.01分。
12.流浪乞讨滋扰他人(0.5分)
打分标准:每处减0.05分。
13.粗暴野蛮执法(0.5分)
打分标准:发现一处减0.1分,并全市通报。
13.21个街道一公里范围主要道路每隔200米至少一处公益广告(2分)
打分标准:达不到要求,每处减0.1分。
14.村屯内旱厕(0.5分)
打分标准:每发现一处旱厕减0.05分。
15.村屯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村规民约(0.5分)
打分标准:达不到要求,每处减0.05分。
(三)、创城示范项(10分)
1.示范路(5分)
打分标准:示范路建设工程完工后,参照《沈阳市城市出口路综合整治设计管理导则》,在道路工程、慢性空间、交通设施、景观绿化、公共设施、管理等6大方面满足20项要素要求的,加5分。
考评方式:查验资料、现场核查。
2.工作亮点(5分)
提出创新性工作举措,取得突出成效,有复制推广价值。
打分标准:每个加1分。
考评方式:查验资料。
六、本细则自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