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
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为市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为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管理,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建设工程行业管理,海绵城市管理,交通建设管理,城市更新,地下空间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编制、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提供技术性保障服务。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为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提供相关服务与技术支持。负责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全市建设市场检查和监管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文件起草和工作督办;负责车辆、办公用房及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思想工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等党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财务部: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各项资金、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合理编制中心年度预算,对中心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四)综合事务服务部:负责原市建委下属事业单位历史遗留问题的接待、答复、协调、办理、法律诉讼及咨询服务工作。待临时性工作完成后予以撤销。
(五)村镇建设事务部:负责村镇建设综合统计;村镇建设行业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等情况调研、专题研究工作;协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色乡镇培育建设等重点工作;指导传统村落申报和保护工作。
(六)建筑产业发展部:为全市现代建筑产业化工程项目建设、技术引进、产业集群建设等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和保障;为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等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和保障。
(七)建设项目策划工作部:为城乡建设项目和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编制、设计标准和导则等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和保障。
(八)交通建设事务部:负责全市停车工作综合统计;负责为我市停车行业政策、标准和服务规范等研究、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为全市停车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负责为共享单车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为共享单车信息监督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共享单车企业服务质量考核与评定提供服务保障与技术支持。
(九)城建热线服务部:负责12319城建热线的相关服务工作。
(十)房地产业事务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开发项目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和分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开发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和相关投诉等工作提供技术性服务。
(十一)轨道交通事务部:为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与技术支持。
(十二)重点工程项目部: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提供保障。
(十三)海绵城市建设事务部:为海绵城市工程建设和排水防涝工程项目提供服务保障与技术支持。
(十四)市政道路事务部:为城市交通系统建设项目(除城市轨道交通外)提供技术性服务。
(十五)城市更新事务部:为城市更新工作建立项目库、专家库等技术服务体系提供支持保障;开展闲置存量资源统计等事务性工作;协调财政、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多元化资金保障渠道;负责城市更新理念、更新改造技术方法的宣传推介工作。
(十六)地下空间建设事务部:为全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管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相关的技术标准编制及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为全市地下空间、地下管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现场检查、信息统计、设施信息普查、平台维护运行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分支机构
(一)沈阳市建设市场监督服务站:配合主管部门检查建设市场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及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配合主管部门为建设工程造价及招投标管理提供相关服务与技术支持。
(二)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整理、鉴定、统计全市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发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负责接收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审核、接收进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时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收集和拍摄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历史文物、名胜古迹、风土人情、市容市貌等;负责全市地下综合管线地理信息及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管理和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