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提案(第232号)的协办意见
沈建提案〔2023〕2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提案(第232号)
的协办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现就民革沈阳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我局主要承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硬化、村庄亮化相关工作。通过对项目的加大投入,组织协调各相关区(县、市)项目有效实施,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完成情况
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逐年提高投入开展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和村庄亮化建设。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启动以来,按照全市总体工作计划,我局组织各区县按照村内主路和主要巷路硬化全覆盖,基本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村内主要道路和重点场所亮化基本覆盖的标准,在全市创建的872个美丽宜居村内,推进硬化、亮化项目建设。其中:2019-2021年累计完成343个行政村硬化和438个村亮化建设任务,建设村内硬化道路1820公里,安装路灯3.36万盏,累计完成投资10.2亿元;2022年启动开展269个村硬化、亮化和122个村道路边沟建设任务,开展村内道路硬化1421公里(新改建1295公里、维修126公里)、安装路灯2.04万盏、建设道路边沟430公里,总投资9.36亿元。
项目建成后,872个行政村实现了村内道路硬化基本覆盖,村内主要道路和重点活动场所的亮化基本覆盖。结束了当地多年以来没有路灯的历史,村民告别了泥水路、摸黑路。极大便利了村民晚间出行,改善了村容村貌和当地人居环境。
三、“十四五”时期主要工作
按照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一安排,完成全市剩余370余个行政村村内道路硬化和村庄亮化建设,实现全市村内道路硬化基本覆盖,实现村内道路“户户通”;村内主要道路和重点活动场所亮化基本覆盖。同时,探索推进基础设施建成后运行维护管理,探索形成管护机制。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0日
(承办处室:村镇建设事务部,承办人:亓纪,联系电话:2256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