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停车环境整合停车资源的提案(第484号)的答复
沈建提案〔2024〕17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停车环境整合停车资源的提案(第484号)的答复
宋海鹏委员:
您提出“关于优化停车环境整合停车资源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扩容供给方面
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限时开放工作。按照“应开尽开、多方受益”的原则,市、区两级68家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已实现夜间限时开放,提供错时共享泊位5557个,缓解单位周边老旧小区刚性停车矛盾。同时,我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梳理总结限时开放工作经验,联合编制并印发《沈阳市行政事业单位专有停车场对外开放鼓励办法》(沈建发〔2023〕9号),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的限时开放路径、收支模式等相关内容,通过政策性规范文件鼓励夜间错时共享工作。
二是闲置地下人防泊位盘活工作。政策制定方面,市国动办修编《关于人防工程助力解决停车矛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降低人防工程使用费,一类地区下浮50%、二类地区下浮60%、三类地区下浮70%(原政策分别下浮25%、30%、35%)。盘活闲置方面,截至目前,已累计盘活人防工程50项、面积33.5万平、泊位8364个。
三是利用闲置地块建设临时停车场。按照“应用尽用”的原则,市土储中心及各区政府梳理,统筹考虑建设条件、停车需求等因素,利用闲置地块、街角余地新建54处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11333个。
四是复合式立体停车楼建设。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静态交通工程在建项目共6处,分别为世纪大厦停车楼、大通湖停车楼、软件园停车楼、白塔河二路停车楼、金山停车楼、惠民新居公交停车楼。作为我市首批复合式立体停车楼项目,采取集约用地理念,地面作为公交车停车场,地上、地下建设多层小汽车停车楼。总建筑面积19.5万平方米,总投资9.23亿元,可提供停车泊位4559个、公交停车泊位340个,预计2024年6月底可建成使用。项目建成后,将形成集地铁、有轨电车、公交车、社会车、非机动车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换乘枢纽,大幅缓解区域停车矛盾;同时,还将发挥 P+R 效能,实现外围市民驻车换乘地铁线路。
二、秩序管理方面
一是市公安局指导完成了各区政府道路停车泊位规范化设计工作,逐步实现道路停车泊位动态调整机制,数据统一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应用平台,实现数据化管理,由于各区政府收财政资金限制,部分道路泊位有待更新优化,待更新后补充优化道路停车资源。
二是全面优化道路临时停车区域设置。结合全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因地制宜的设置1.2万个限时停车泊位,停放时段根据道路通行能力进行优化设置,部分道路法定假日及公休日停放时段放开至全天,最大限度纾解群众停车难题。
三是分类制定停车执法管理措施。1.全面加强城市主要干道违法停车治理工作,通过规划建设165条严管示范街路开展主要干道的全天候违法停车治理工作,通过违法停车电子警察、移动设备抓拍、巡逻民警管控方式开展示范街停车严管,形成浓厚的管理氛围,逐步推动群众路外停车意识。2.针对重点商业区、医院、学校、连片居住区统筹考虑集中时段、夜间时段不同群众的停车需求,分类实施停车执法管理,以劝导提示为主、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功能的违法停车行为依法予以治理并采取“处罚+拖移”工作模式,实现停车执法管理“宽严相济、宣教结合”的执法社会效果。3.对夜间停车需求较大的居民区,采取人性化执法措施,只针对造成交通拥堵及安全隐患的违法停车行为予以查处,对有序、紧靠道路边停车的予以告知提示不予处罚,最大限度保障停车配建不足的停车刚需问题。
四是加强公共停车泊位管理。积极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开展僵尸车、仓库车、售卖车违法占用道路、城市道路腾退空间问题,通过告知、处罚、拖移等方式开展违法整治,着力消除违法占用公共空间问题,逐步实现退位还路问题,实现道路泊位有效周转。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2日
(承办处室:交通处,承办人:姜岩鹰,联系电话:15998856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