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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我市停车场产业发展的提案(第113号)的答复

2024年10月18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提案202420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我市停车场产业发展的提案(第113号)的答复


陶新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快我市停车场产业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招商引资,扶持运营企业方面

为推动我市停车场建设,2023年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沈阳市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城市边角空闲土地、待建土地、零散场地等建设用地场所、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安装和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增加停车供给能力,缓解区域停车矛盾,并依据《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政府补贴资金办法》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扶持企业发展领域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的通知》等对运营企业进行补贴扶持。同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加强停车场周边违停执法力度,提高停车场闲置泊位利用率,促进停车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统筹配置,盘活闲置资源方面

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限时开放工作。按照“应开尽开、多方受益”的原则,市、区两级68家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已实现夜间限时开放,提供错时共享泊位5557个,缓解单位周边老旧小区刚性停车矛盾。同时,我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梳理总结限时开放工作经验,联合编制并印发《沈阳市行政事业单位专有停车场对外开放鼓励办法》(沈建发〔2023〕9号),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的限时开放路径、收支模式等相关内容,通过政策性规范文件鼓励夜间错时共享工作。

二是闲置地下人防泊位盘活工作。政策制定方面,市国动办修编《关于人防工程助力解决停车矛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降低人防工程使用费,一类地区下浮50%、二类地区下浮60%、三类地区下浮70%(原政策分别下浮25%、30%、35%)。盘活闲置方面,截至目前,已累计盘活人防工程50项、面积33.5万平、泊位8364个。

三是利用闲置地块建设临时停车场。按照“应用尽用”的原则,市土储中心及各区政府梳理,统筹考虑建设条件、停车需求等因素,利用闲置地块、街角余地新建54处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11333个。

四是热点地区停车治理工作。针对热点地区停车缺口较大的问题,我局委托市规划院先后编制了《医院周边地区交通改善方案》、《省博物馆周边停车综合交通治理方案》等,积极推进热点区域内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同时,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1〕12号),新建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车位数量1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

三、加大研发,推广立体车位方面

考虑到核心区用地紧张,为最大程度释放地块效能,我局持续推进沈阳市城区动静态交通融合提升PPP项目静态交通工程,共包含在建停车楼项目6处,分别为世纪大厦停车楼、大通湖停车楼、软件园停车楼、白塔河二路停车楼、金山停车楼、惠民新居公交停车楼。作为我市首批复合式立体停车楼项目,采取集约用地理念,地面作为公交车停车场,地上、地下建设多层小汽车停车楼。总建筑面积19.5万平方米,总投资9.23亿元,可提供停车泊位4559个、公交停车泊位340个,预计2024年6月底可建成使用。项目建成后,将形成集地铁、有轨电车、公交车、社会车、非机动车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换乘枢纽,大幅缓解区域停车矛盾;同时,还将发挥 P+R 效能,实现外围市民驻车换乘地铁线路。

四、低碳出行,创建文明城市方面

2021年9月29日“好停车”应用场景运行以来,通过广泛宣传、实际应用,让群众感受到方便、快捷的信息化停车服务。“好停车”应用场景移动客户端作为我市“盛世通”APP内嵌功能模块,涵盖了停车服务、停车资源、停车监管、停车经营4大板块,包括公众服务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联网平台、开放平台、统一支付清分平台、停车监管平台、一体化运营管理平台、数据协作平台、增值运营平台在内的9大支撑平台。好停车”应用场景实现了查询停车场、停车导航、先离场后付费、车辆绑定、账单查询等相关功能。并且在杭州等先进城市现有功能基础上,我市的“好停车”应用场景进一步增加了车位预约、停车场服务评价等功能。为方便市民“好停车”实时数据已同步推送至高德、腾讯互联网等地图。同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数据局等相关部门持续提高“好停车”场景平台接入率,开展“好停车”场景平台数据治理工作,探索平台数字化运作模式,打造便民服务。与此同时,利用市城管执法局“随手拍”功能,形成共治共管流程,养成居民规范停车的意识,共建文明城市。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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