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第247号)的回复
沈建提案〔2024〕23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第247号)的回复
马妍委员:
您好!
关于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市政协十六届三次政协提案 第247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关注,经我局认真研究后,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市实际情况予以积极采纳,具体答复如下:
一、现状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情况
一是全面认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性。无障碍环境是一座城市人文关怀的体现,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沈阳市委市政府在打造高品质城市环境上,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出行和融入社会生活更加便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城市公共空间无障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在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方面,我市严格落实相关规范要求,城市地铁线路和沿线地铁车站高标准、高质量实施无障碍设施和通道建设,新建改建道路和街路更新行动中保障盲道和缘石坡道的无障碍通行。在居住社区方面,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住宅和小区无障碍设施补短板,在新建住宅小区推进无障碍环境的建设。在公园、广场建设方面,推进园路一体的无障碍衔接,配备了残疾人专用通道、无障碍厕所等设施;新建或改造包括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公共建筑,严格按照无障碍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配备无障碍设施,进一步提升我市无障碍建设的水平。
三是重视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方面问题查找。我市存在着无障碍设施使用管理不善,后续维护没有及时跟上,同时无障碍设施体系衔接不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积极推进整改。如我局在2022年,针对道路盲道问题组织开展道路无障碍专项体检,重点对道路的缘石坡道、盲道等无障碍的设置和达标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下一步整治的计划。
四是积极申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为系统规范化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2023年市政府正在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核心就是要抓住创建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契机,科学谋划布局、逐步推进实施,有效提升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目前创建工作已全面展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有关部门合力有序推进,前期已完成创建申报、初审回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市级创建计划及细化创建等阶段性工作。
二、工作建议采纳和落实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无障碍建设宣传教育。为提高公民的无障碍意识,保护无障碍建设成果,我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无障碍建设宣传推动工作。一是开展“宣传进社区”活动,发放沈阳市无障碍建设成果彩色图片宣传资料,现场宣传全市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小区与居住建筑、特殊设施及信息沟通等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二是开展“有爱无碍·国家通用手语推广进社区”活动。相关社区联合志愿者协会和志愿服务团队多次向社区志愿者传授了基础手语,重点围绕生活中的对话场景、常见词语进行讲解和演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特殊群体的关心与帮助,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三是市城乡建设局和市残联及相关媒体单位,组织残疾人代表亲自体验无障碍升降平台等设施,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献计献策。四是积极开展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无障碍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以线下走访为主,通过微信矩阵进行传播推广,从无障碍环境品质高质量发展出发,围绕道路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环境设施、商业服务设施、行政服务设施及居民日常生活情况等方面获取城市内居民的相关意见与评价,调查基本实现了全空间、全年龄段覆盖,又深入基层街道、社区,从城市无障碍建设各个方面详细了解市民主观意愿,使得无障碍建设短板问诊工作有的放矢。五是市残联结合“八五”普法工作,广泛开展“六进八宣”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契机,积极开展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并在沈阳电视台、沈阳广播电台开设普法大讲堂栏目,向公众传播无障碍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依托有关平台,联合检察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工作。沈阳市残联与沈阳市检察院持续深化“残联+检察”协作机制,联合印发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沈检会〔2023〕3号,建立了信息共享和线索互通、重大事项沟通协商、公益诉讼办案联动、联合宣传、拓展公益诉讼案件新领域五大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全市各区、县(市)残联与同级检察机关密切配合,持续发力,加强问题线索收集和立案审查,围绕残疾人“急难愁盼”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促进溯源治理,进一步提升无障碍设施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水平。针对完善火车站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市残联联合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对火车站公共无障碍设施开展联合监督检察,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通过向责任单位发出诉前建议,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接受市民监督,沈阳市依托检察服务热线、市民热线服务平台等受理群众反映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及时反馈有关部门,通过法律手段推动解决。
三是高标准执行新建项目无障碍设计审查,确保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高水平。我局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及《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等国家标准。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项目,100%进行无障碍设计,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审查的施工图编制《无障碍设计专篇》,对无《无障碍设计专篇》的项目审查不予通过。
四是结合城市更新五大行动,增加无障碍设施标识。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要求,我市结合街路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口袋公园改造等工程项目,重点提升改造道路交通、居住社区、公服设施、公园广场等等人流密集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进一步补齐道路空间的盲道、缘石坡道、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无障碍电梯、无障碍标识等设施,完善无障碍环境设施体系。
五是开展体检评估,加强无障碍环境设施的监测和维护。我市结合创建工作开展沈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体检,重点从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三个维度,以指标评估为抓手,查找道路交通、居住社区、公共建筑、开敞空间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以推动实施无障碍建设。同时结合无障碍社会满意度调查,制定“诊断+治病”的工作策略,将体检结果、无障碍问题与无障碍环境提升发展对策反馈到政府工作计划、城建计划等相关工作中。
六是邀请残疾人代表实地体验,积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为广泛听取来自残疾人群众的意见建议,沈阳市残联在全市残联系统分区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队伍,充分吸纳残疾人代表以及关心、关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爱心人士,采取定期体验与随机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体验监督活动,及时发现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并及时反馈有关部门,为提高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精细化水平提供助力。
七是加强规划引领,编制无障碍发展规划。结合创建工作我市正在组织编制《沈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总目标,面向核心是面向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孕妇及伤病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无障碍需求,集中精力从城市建设、政策标准、文化宣导、数字赋能等方面提出规划建设指引,积极打造无障碍城市示范标杆的“沈阳样本”,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是结合城市体检工作,完善无障碍环境评估机制。目前我市已将城市公共空间无障碍建设评估纳入年度城市体检工作中,并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制度,逐年从住房、社区、街区等维度评估道路、公园、住区等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持续跟踪问题的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同时,我们也清晰的认识到,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尚存在一定问题,包括无障碍环境建设地区发展不均衡、建设系统性不连贯、规划技术规范不健全、规划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进入新发展阶段,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愈加高涨。新时期沈阳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赋予沈阳的使命与要求,锚定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下一步,我市拟从以下方面采取相关治理措施。
一是提升部分地区建设水平,促进各区域均衡发展。重点加强老城区等薄弱地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促进城市道路、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和公共交通设施等无障碍环境改造提升。
二是促进各类无障碍设施之间整体、系统有效衔接。各类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加强沟通和协调,避免分头建设、无序建设,满足残疾人出行的实际需要。
三是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无障碍信息化水平科技手段。加强各类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的出入口无障碍通道、无障碍车位、无障碍电梯、低位服务台、无障碍厕所以及无障碍信息化等方面建设。加强政府网站、政务APP无障碍和适老化建设,提高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覆盖率。
四是对无障碍技术规范严格落实并监管。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要求,在设计阶段针对盲道、通道门、楼梯、电梯、扶手及标志物等部位的无障碍设计严格落实;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图和施工规范严格执行。
五是完善统筹协调和监管机制,不断加强管理力度。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并与工程建设的监管相衔接,更好发挥无障碍设施的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8日
(承办处室:规划建设处,承办人:徐宏涛,联系电话:1552450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