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静态停车秩序管理问题的提案(第371号)的答复
沈建提案〔2024〕30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静态停车秩序管理问题的提案(第371号)的答复
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您提出“关于解决静态停车秩序管理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合理规划停车位的建设。”
一是市公安局指导完成了各区政府道路停车泊位规范化设计工作,逐步实现道路停车泊位动态调整机制,数据统一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应用平台,实现数据化管理,由于各区政府收财政资金限制,部分道路泊位有待更新优化,待更新后补充优化道路停车资源。
二是关于建筑腾退空间综合治理问题,建议由市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指导各区政府街道成立业主委员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形成市直部门依法指导、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平衡商业及公共交通参与者的相关停车利益,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共有空间利用规范。
二、关于您提出的“静态停车差别化收费。”
一是现行停车收费政策。按辽宁省发改委《关于完善我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271号)规定,依法设置并具有经营资格的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景区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以及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泊位),由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
二是沈阳市执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道路泊位收费标准依据《关于我市部分区域实行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沈发改发〔2018〕105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一类区域路内3元/30分钟、24小时最高限价40元,路外2.5元/小时,24小时最高限价30元;二类区域路内2元/30分钟、24小时最高限价25元,路外1.5元/小时,24小时最高限价15元;三类区域路内1.0元/30分钟、24小时最高限价10,路外1元/小时,24小时最高限价10元。夜间时段路内免费;公立医院标准为:2元/小时,前30分钟免费,连续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火车站、汽车站、文化体育场馆、旅游景区、高校等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单独核定。
三、关于您提出的“整治取缔各种不合理路障。”
针对道路停车泊位违法使用锥桶及障碍物的违法行为,依据《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的,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按照每个地桩、地锁或者障碍物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幅度,对违法者处以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按照市委、市政府缓解停车矛盾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成立联合整治小组,以“2+2”模式开展联勤联动,清理乱占停车泊位等突出问题。
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对擅自设置地桩、地锁、地锥等障碍物和堆放杂物占用停车泊位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宣传教育和耐心劝导,鼓励相对人自行清理拆除,累计清除地桩、地锁、地锥等障碍物一万余处,清理占用停车泊位堆放物料五千余处。执法人员对违法停车行为通过“一网统管”平台进行信息录入,系统向车主推送短信,进行温馨提示,提醒尽快驶离。同时,将问题向公安交警部门推送,实现城管执法与公安交警的数据协同、业务协同。目前,已录入违法停车信息六万余条,同步推送属地公安交警部门核查处置。
四、关于您提出的“规范停车场管理,提高车位利用率。”
2021年4月,“好停车”场景作为首批试点场景启动建设。按照对标先进、专班专干的工作思路,“好停车”专班先后赴杭州、北京、深圳等先进城市考察学习,并聘请杭州市城市大脑停车系统开发团队,借鉴杭州模式,进行我市“好停车”开发建设。以打造全市一个停车场为目标,最终实现我市停车资源统筹管理、停车服务智慧便捷、停车信息透明公开、停车秩序规范有序。
“好停车”数字驾驶舱涵盖停车服务、停车资源、停车监管、停车经营4大板块,包括公众服务、大数据分析、联网协同、开放共享、统一支付清分、停车监管、一体化运营管理、数据协作、增值运营等9大支撑平台。数字驾驶舱重点为各领域行业管理者提供停车谋划、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决策依据。通过嵌入“盛事通”平台,“好停车”手机客户端已开通运行,可为市民提供停车场查询、停车导航、车位预约、车辆绑定、账单查询、停车场评价等相关服务。“好停车”app累计注册用户已达到55.9万人,其中,9.5万用户进行了车牌绑定,用户数量呈现持续上升趋势。
目前,“好停车”数字驾驶舱与客户端均已上线运行,平台建成至今,已接入好停车场景平台的经营性停车场共计690个,泊位14.78万个;接入路内泊位6.89万个,共计21.68万,另有43个机关单位停车场接入好停车,4499个车位实现错时预约共享功能;业态涵盖居住小区、商务办公、行政事业单位、医院、商场、批发市场、高等院校、文体场馆、旅游景区、P+R等类别公共停车场。高峰时段空置率从45%降至20%,对挖潜存量泊位资源使用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充分利用我市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交换平台,与相关部门数据进行共享;并将实时数据推送至高德、腾讯互联网地图,拓展手机客户端应用,方便市民使用;同时推送至34处线下诱导屏,初步实现太原街、中街等6处重点区域。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0日
(承办处室:交通处,承办人:姜岩鹰,联系电话:15998856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