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沙岭市场设立过街天桥的建议(第0079号)的答复
2024年11月29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建议〔2024〕56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沙岭市场设立过街天桥的
建议(第0079号)的答复
赵亚男代表:
您在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沙岭市场设立过街天桥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沙岭市场位于沈阳市三环、四环之间,102国道南侧,其周边人员密集,102国道车速较快,行人过街存在安全隐患。为解决行人安全过街问题,2021年于洪区政府曾将沙岭市场(横跨102国道)、沈阳市实验学校造化分校(横跨西江北街)、沈阳市朝鲜族第三中学(横跨304国道)建设三座过街天桥列入区级城建计划,由于洪区投资建设,但因资金无法落实导致项目搁浅。2023年我局开展了沈阳市天桥建设点位排查工作,将该天桥建设纳入建设项目库,并探索采取特许经营方式筹集资金,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对于该天桥的策划建设,我局组织规划、于洪区、公安交管等部门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对建设天桥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经勘查,用地条件满足建设需求,但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市场门前道路沿线两侧均有门面商铺开展经营,天桥梯道设置会对商铺经营造成影响,经营者不愿将天桥梯道设置在自家商铺门前,协调难度大。二是排迁费用高,道路两侧存在10千伏高压电力线杆,需对高压线杆迁移并对电力线开展入地工作,电力线入地排迁费用远超工程建设费用,资金落实较困难。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于洪区政府深入探索资金筹集方式,研究项目建设方案,待建设条件成熟后,即刻组织于洪区开展天桥建设工作,解决市民过街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市城建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1日
(承办处室:交通处,承办人:宫大庆,联系电话:2256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