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沈阳市盲道建设建议(第0233号)的答复
沈建建议〔2024〕64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沈阳市盲道建设建议(第0233号)的答复
张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沈阳市盲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情况
街路更新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五工程一管理”重要工作任务,是我市实施城市更新五大行动的重要内容,该工程由我局统筹协调,各区政府组织实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工作部署,依据“六化”、“U型空间全要素”和“两优先、两分离、两贯通、一增加”的建设原则,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等8个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沈阳市街路更新设计导则》。
导则要求盲道应连续通畅,应尽可能减少转折。要求设置位置应尽可能设置在靠建筑物一侧,距界石距离宜为0.25~0.3m。人行道中有台阶、坡道和障碍物等时,在相距0.25~0.5m处,应设提示盲道。盲道及提示盲道宽度宜为0.3~0.4m。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交通设计更加人性化。在道路的交叉口、过街安全岛、公交站台衔接处等落实盲道设计,实现盲道全线连续贯通。
二、管理情况
我市执法局将加大对违法占用盲道行为的执法力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对占用盲道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罚,确保盲道的畅通无阻。同时,执法局将持续关注盲道的日常维护和修复工作,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盲道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损坏的盲道设施。
我市公安局坚持高密度开展停车宣传教育和纾解引导,实施柔性执法、管服相济、宣传教育等人性化管理措施,参照“反电诈宣传”模式,建立覆盖909个“进社区”、5810个居民小区的“交警—社区—小区—居民”相连的“停车宣传直通群”,将“规范停车一封信”,推广应用“盛事通APP一键挪车”宣传动画等直达居民微信群,心贴心宣传和提示规范停车、不报警能挪车。对165条停车严管街路机动车占盲道违停行为进行直接处罚,对非严管街路机动车占盲道违停行为采取先行提示后再处罚的柔性化执法模式。同时,加强内部考核督导,成立静态停车秩序专项督导组,对侵占盲道、消防通道等违停行为纳入考核重点,坚持周通报,周考核,确保机动车占盲道违停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
(承办处室:城建处,承办人:陈俊峰,联系电话:15668854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