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南二环路丰乐二街上下道口修建人行过街天桥的建议(第0574号)的答复
沈建建议〔2024〕83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南二环路丰乐二街上下道口修建人行过街天桥的建议(第0574号)的答复
曹淑君代表:
您好!您提出“关于在南二环路丰乐二街上下道口修建人行过街天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周边交通现状概况
七中五里河学校北校区(润樾府校区)位于丰乐三街以西、二环辅路以北。我局会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沈河区交警大队、沈河区建设局、七中五里河学校等相关部门,对周边交通情况进行了梳理摸排。现状丰乐二街、丰乐三街双向两车道,未设中央护栏;逸翠园、华润润樾府在丰乐二街设置两处开口;二环右转进入丰乐二街为下坡路段,丰乐二街-二环北侧辅路为T型无信号控制交叉口,交叉口设置穿越丰乐二街人行斑马线;工作日早高峰时段南二环右转进入丰乐二街交通量为324pcu/h。
二、关于立体过街通道方案
(一)地下通道方案
按照步行路径最优原则,我局会同沈河区建设局对地下通道过街方案进行了深入研究,即在现状下穿二环通道北侧增建东、西向下穿丰乐二街地下通道。经过深入论证,现状丰乐二街地下分布有2.8m*2.8m排水管线,该管线与拟建地下通道标高冲突,且不具备排迁条件,导致丰乐二街地下过街通道不具备建设条件。
(二)天桥方案
按照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会同区建设部门对过街天桥方案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丰乐二街(二环辅道以北路段)设置有66KV高压线,保护区范围内不能设置天桥等设施;在丰乐二街-二环辅道交叉口处,若设置行人过街天桥,受道路高差条件限制,天桥西侧梯道地面标高与天桥主桥面标高相差超过10米,且两侧人行道宽度不足3米,不具备设置无障碍电梯条件。综上,受电力高压线及高差等控制因素影响,行人过街天桥不具备建设条件。
三、交通组织优化方案
为缓解七中五里河学校北校区(润樾府校区)开通后行人过街压力,我局多次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沈河区交警大队、沈河区建设局、七中五里河学校等相关部门联合现场踏勘,反复核实建设控制条件,通过优化区域交通组织、增设交通工程设施等措施,破解交通瓶颈,具体方案如下:
一是在丰乐二街(二环-逸翠园)增设道路中央护栏(95米),封闭丰乐二街-二环辅路交叉口,取消东西向行人过街,机动车顺进顺出,消除交通隐患点。
二是将原丰乐二街-二环北侧辅路交叉口人行过街斑马线北移至逸翠园南侧。
三是新增配套交通设施,包括爆闪灯、振荡标线(纵向减速标线)、限速标志等,降低车速,保障过街安全;同时,在丰乐三街增设170米中央护栏,规范双向2车道通行条件,避免学生上、放学期间由于违停导致拥堵。
感谢您对我市城建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