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电话:12319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 涉密信息严禁上网 |
您好,今天是:
欢迎访问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营商专栏

党务公开

局长信箱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第1001号)的答复

2020年08月05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宣晓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

我市已从政府声明、企业发声、骑行正、反面典型、征集民意等方面进行宣传,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全媒体进行相关报道,覆盖面已达40多次多家新闻媒体。我局工会、各党支部、已多次在我市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共享单车秩序维护与文明宣传志愿者活动。

二、关于加大监管力度的建议

在沈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已初步形成企业失信名单共享机制,并由我局会同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现已累计曝光121人。由单车企业扣除违规当事人的信用值,或是增加其使用共享单车的成本。除会被扣罚一定金额的罚金外,也会扣除相应信用分,当信用分低于一定分数时,将无法正常使用车辆,不予提供服务。

我市已加大政府监管力度。一是建立管理体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体系,细分管理区域,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目前已建立完成72个街道、832个社区的完整工作体系;二是对违规现象集中整治,对超额投放车辆和停放区以外无序停放的共享单车正在进行清理,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严抓用车行为,公安机关将加强对盗抢、损坏、违章行驶的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组织搭建政府共享单车监管平台,已实现单车企业网上备案、车辆动态监管、运维人员实时监管、违投车辆二维码识别、车辆淤积预警功能、考核考评等基本监管功能。

三、关于严禁私占单车的建议

根据共享单车企业提供的数据分析,目前我市共享单车私占率已呈明显下降趋势。针对私占车辆的问题,企业会根据定位功能进行找寻,降低当事人信用等级,示情节予以经济惩戒,拒不交还车辆者,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关于定时收放车辆,合理选择集中投放地点,及时维修破损车辆的问题

我市已出台《沈阳市关于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和《沈阳市共享单车经营服务考核办法(试行)》,对企业投放、车辆维修等运维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定期对企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企业配额投放、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

五、关于运营商加大技术改进,更好为市民提供便捷服务的建议

我局正在积极引导运营企业开发停车点位电子围栏、禁停围栏等先进技术,选择在典型区域设置试点运行设备,探索有效规范车辆停放行为的技术手段。目前,已在大东区、苏家屯区开展共享单车智慧停放设备试点工作,规范和方便市民取用、交还车辆,若实际应用符合我市需求,将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