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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沈阳棋盘山国际旅游风景区建设的建议》(第0756号)的答复

2020年08月05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费晨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沈阳棋盘山国际旅游风景区建设的建议已收悉,关于您提出的对棋盘山风景区内年久失修的宾馆、山庄、培训中心进行维修改造相关事宜,涉及到我市不同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能, 202043日,市政府办公室专题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协调会议,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经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辉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 年)》已报省里审批,未批前仍按原规划执行。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27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的规定,应该将已经建设的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同时,即便在满足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在风景名胜区内实施改建、扩建等建筑工程项目,首先应满足风景名胜区管理相关要求,依法取得生态环境、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或是改建、扩建等前期相关许可,在上述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如果工程规模符合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可以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综上,建议您及时关注我市对棋盘山风景区长远规划,待省里审批后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实施,同时感谢您对风景名胜区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