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停车管理的建议》(第0731号)的答复
黄晓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停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需求较大区域建设大规模专用立体停车场的建议
(一)提高建筑物配建标准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于2017年10月开展了全市停车普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沈阳市停车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远期通过提高配建标准、启动需求调控、适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等四大措施,实现动、静态交通平衡发展,基本实现“1车1.2位”。《沈阳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标准(试行)》已于2017年12月份正式实行,为完善我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设施规划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公共立体停车设施补贴
2019年6月,我局会同各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沈阳市<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政府补贴资金办法>实施细则》,并同期印发给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今年根据《沈阳市2020年解决“停车难”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协调各区政府对产权单位利用自有用地、闲置土地新建改造立体停车场。2020年城建计划市本级已列立体停车场补贴1000万元,用于立体停车泊位补贴。
自2018年破解“停车难”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会同市土储部门、各区政府相关部门,对全市土储、拆迁地块进行了梳理统计,并结合周边停车需求等实地情况,陆续建设了热闹路、巴山路、沈铁路等公共停车场,对太原街道、瑞家坚果、路官一街等需求较大、地块较小地区建设立体停车设施。至今已利用闲置用地近百处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泊位两万余个,覆盖小区近两百个,增加了区域泊位供给。
二、关于建立停车导向信息平台的建议
为做好我市停车场信息化、产业化水平的提升,我市于2018年5月搭建智慧停车平台,智慧停车平台以14个业务系统作为支撑的基础之上搭建完成并上线运行。通过运用停车大数据分析推动我市公共停车场智慧化设施建设管理,并通过完善我市智慧停车平台使用功能,充分发挥平台作用,进而缓解停车矛盾。
根据《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性停车场应当按照标准自行配建停车引导、电子收费、视频监控、号牌识别系统等科技设施,并且与全市统一的停车只能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接。”目前智慧停车平台已接入路外停车场数量213个,共享泊位数46354个;路内停车泊位35635个。沈阳智慧停车官微、美行停车APP关注数已达70万余人。
在智慧停车平台建设的同时,以增设一、二级动态诱导设施相配合,提高泊位可达性和便捷性。
三、关于鼓励出行乘坐公交的建议
(一)适当提高停车收费
今年,市发改委将牵头组织市直相关单位联合制定《沈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统筹考虑相关因素,制定出更加符合我市实际的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规定,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调节停车供需矛盾、抑制不合理占道停车需求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公交优先出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以及沈阳市委市政府《沈阳市生态环境改善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沈阳市补齐城市治理短板提升城市功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2020年计划在市政府购车补贴政策支持下,新增更新公交车1128台,淘汰全部柴油公交车。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继续开展新增、更新公交车工作,提升公交出行环境和舒适程度,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交出行。
2019年我市完成新开调整公交线路27条,其中开通V131、V132、V133、V134、V135、V136等6条微循环公交线路,调整21条公交线路,增加运营里程108.7公里,填补公交空白32.3公里。通过新开公交线路解决了华邑世纪城、鑫余华府等多个小区出行不便等民生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公交线网服务能力。通过调整线路进一步完善了沈阳南站地区、全运万达广场公交配套,增强了浑南新区公交线路服务能力。重点解决于洪区域内与地铁1号线、地铁9号线的接驳问题,填补铁西金谷地区公交空白,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感谢您对停车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