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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将辽中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尽早列入沈阳市城建计划的建议》(第0640号)的答复

2020年08月05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王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辽中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尽早列入沈阳市城建计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辽中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对辽中区农村改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垃圾处理、宜居乡村建设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进行大量投入。在2020年市本级城建计划预安排计划中,安排辽中区中心镇(含特色镇)设施奖补资金1000万元,县城基础设施补贴1000万元,在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百千工程)项目投资计划中,安排辽中区市本级以上资金共安排3.57亿元,用于辽中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与转运补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农村改厕、村内道路、村内亮化、村内绿化、村屯河道清淤疏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对于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背街小巷、道路排水工程、棚户区改造等资金需求,按照现行财税体制,属于一区二县一市县级政府事权范畴。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相关政策,逐步加大向辽中区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强辽中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