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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科学统筹管理地下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297号)的答复

2020年08月05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梁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统筹管理地下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建工作的关注,并提出建议。现将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地下管廊专项规划

2015年我市被列为国家管廊建设示范城市,为有效落实管廊建设工作,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沈阳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作为全市管廊建设指导性文件。依据《管廊规划》目前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长度58.61公里,其中,已建成51.5公里,在建7.11公里。已建成管廊项目为南运河管廊项目12.63公里,铁西管廊项目11.4公里,浑南新城一期项目19.3公里、二期5.86公里,南北快速路项目2.31公里;在建管廊项目为两个铁西管廊项目,分别为3.4公里和3.71公里。

二、关于科学有效统筹管理地下管线

为做好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我局建立了地下综合管线信息共享系统,由各管线权属单位将拟施工的地下管线项目基本信息(包括开、竣工时间,地点范围,施工进展情况等)填报到系统平台,通过该平台将地下管线施工信息进行共享,实现同一地点集中施工,科学统筹管理,避免重复施工。

同时我局与市执法局、应急局三家联合发布实施了《关于严厉打击挖掘施工中破坏地下既有管线行为的通知》。《通知》详细制定了因道路挖掘破坏既有管线相关制度,为科学有效的统筹管理地下管线,避免因施工中破坏其他管线而造成的重复施工,杜绝随意挖掘的拉链工程提供了管理和处罚依据。

三、关于加大对管线施工的质量监督和审核

为规范和完善对地下管线建设行为的监管,我局起草了《沈阳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已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办法》包括了总则、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信息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大章节。通过科学制定管线前期规划、建设期的各项管理职责、竣工后的管理制度等,为我市的地下管线管理制定工作规则,明确处罚措施,解决我市地下管线管理无序、安全隐患及事故频发等问题。《办法》出台后将作为规范我市地下管线建设的依据性文件。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地下管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