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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利用小微及闲置土地解决周边居民停车难的建议》(第0750号)的答复

2020年07月23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刘振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小微及闲置土地解决周边居民停车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小区及周边停车现状的问题,由于早期建设的小区对停车泊位配套数量不足,导致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没有足够的停车泊位,居民往往将车辆停放在小区路和周边街巷,更有侵占慢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等现象,不仅挤压了道路空间,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还造成不少安全隐患,因抢占车位导致的剐蹭事故和纠纷也时有发生。为有效疏导这部分车辆停放,近年来我市采取了多种措施,一定程度缓解了小区及周边车辆乱停放现象。

一是利用土储、街角余地等闲置用地,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自2018年破解停车难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会同市土储部门、各区政府相关部门,对全市土储、拆迁地块进行了梳理统计,并结合周边停车需求等实地情况,陆续建设了热闹路、巴山路、沈铁路等公共停车场,对太原街道、瑞家坚果、路官一街等需求较大、地块较小地区建设立体停车设施。至今已利用闲置用地近百处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泊位两万余个,覆盖小区近两百个,增加了区域泊位供给。

二是市房产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小区内部进行科学规划,在不影响消防通道、交通组织、慢行安全的条件下,对小区内部空间重新施划设置停车泊位,既增加了小区内部泊位供给,又规范了停车秩序,避免车辆乱停乱放造成的互相遮挡,出行不畅现象。两年来,市房产局已经改造了两百余个老旧小区,规范了近千个小区内部泊位,施划了4万余个停车泊位,有效提升了小区停车缓解和秩序。

此外,为满足老旧小区居民停车刚需,我市交管部门结合小区周边街巷道路,施划了一批道路临时泊位和夜间限时泊位,短期内让居民车辆有位可停,随着周边新增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陆续增加,再逐步减少取消道路临时泊位,最终还路于行,保障道路通行畅通。

为从根本上破解居民区停车问题,我市于2017年底,修订了《沈阳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标准》,将普通住宅配建标准提高至1-1.5个车位,增加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数量,以满足日益增加的私家车停放。经统计,20182019两年,规划审批的建筑配建泊位数量分别约为17万个和18万个,基本满足我市车辆增长需求。

今年,我市将继续推动土储、拆迁、街角余地综合利用,持续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和泊位规范施划工作,努力增加小区内部及周边区域泊位供给,同步开展交通综合治理,依法治理起二排、占用盲道、消防通道、慢行道等违停行为,全面规范静态停车秩序。

破解停车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小区停车更是因其密度高、空间少等特点难以有效管理,我们将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倾听百姓心声,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好居民小区停车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