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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共享单车规范停放的建议》(第0670号)的答复

2020年07月23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曹琳代表:

提出的关于共享单车规范停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我市共享单车企业运营管理行为,推动我市共享单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解决我市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我局已采取出台指导意见、设定投放上限、建立管理体系、实行考评制度、搭建监管平台、增建停车设施、增加运维人员、建立信用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倡导文明出行10项措施,切实提高我市共享单车行业管理水平。

针对您提出的开发统一停放系统,安装固定停车栏的建议,我局已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信用惩戒机制

目前,在沈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已初步形成黑名单共享机制,由各共享单车企业扣除违法当事人的信用值,或是增加其使用共享单车的成本。我局已于本月会同共享单车企业,向社会公布名单中的40个人,除会被扣罚一定金额的罚金外,也会扣除相应信用分,当信用分低于一定分数时,用户将无法正常使用车辆,严重违规者将进行拉黑处理,不予提供服务。

二、建立数据监管平台

我市正在组织搭建首个城市共享单车监管平台,通过汇集统筹单车企业上传的运营数据,实现运营企业网上备案、车辆动态监管、运维人员实时监管、违投车辆二维码识别、车辆淤积预警、禁停区域监管、禁投区域监管、停车点位分布监管、用户评价、投诉处理、考核考评等政府监管功能。计划730日前实现全部功能。

三、开展停放设施建设

我局已启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围绕地铁、公交、重点医院、商圈、办公区、景观路等停车需求较大区域,组织单车企业建设一批停车示范区,配套停车架、指引标志等设施,引导市民有序停放。在住宅小区、街巷路周边依据非机动车停车设置导则,按照因地制宜、应划尽划的原则,大量施划和建设停放点位,在具备条件的区域设置停车架等设施,方便市民就近停放。计划在5月底之前完成6000个停放点位建设,6月底完成12000个。

我局正在积极引导运营企业开发停车点位电子围栏、禁停围栏等先进技术,选择在典型区域设置试点运行设备,探索有效规范车辆停放行为的技术手段。目前,我市正处于停放区域科学设置与施划的重要阶段,待设置工作完毕后,将要求企业按照既有点位设置禁停区域,从而有效引导市民按位停放车辆。

四、启动宣传工作

57日,我局会同市创城办举办共享文明——沈阳市共享单车整治提升工作座谈会,开启共享单车宣传周。已通过政府声明、企业发声、骑行正反面典型、征集民意等方面进行宣传,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全媒体进行相关报道,覆盖40多家新闻媒体。下一步,对于共享单车的文明宣传工作将实现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