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下发沈阳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豁免管理办法正式文件的建议》(第0768号)的答复
2020年08月05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关思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下发沈阳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豁免管理办法正式文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大力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效促进我市城市建设水平高质量发展,在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起草完成了《沈阳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豁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施工许可豁免办法”),2019年11月18日讨论通过并印发,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
《施工许可豁免办法》中明确了符合施工许可豁免项目清单,主要涉及个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老旧房屋屋顶平改坡、既有建筑楼体外墙保温工程,城市景观摆花、公交站点建设工程,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弱电线路等城市区、镇(乡)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管养维修工程,包括村内道路维护升级改造工程,城市内河道原位清淤工程等城市公共服务和市政设施维护工程及其他特定的修缮和建筑工程。同时也对实行施工许可豁免工程项目提出管理要求,即虽可不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但建设单位和个人还需实行自管模式,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承担法定责任和义务。正式文件可登陆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或下载。
感谢您对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