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智慧停车停车场管理工作的建议》(第0186号)的答复
张华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智慧停车停车场管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智慧停车”收费管理宣传力度的建议
2018年至今,按照市政府安排及《市建委关于解决“停车难”行动计划三年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市路内停车泊位统一由市城投集团运营管理。目前,我市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标准是执行《关于我市部分区域实行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沈发改发〔2018〕105号),具体分为三个区域类别,分别明确了白天及夜间计次、路内停车和路外停车共16项具体收费标准及相关优惠减免措施。
目前我市共有道路停车泊位27万个,其中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收费的泊位4.87万个,经营主体市城投集团已投入运营并收费的泊位2.5万余个,占全市道路停车泊位总量的9.4%,涉及和平、沈河、大东、铁西、皇姑五区。在已收费的泊位中,执行一类收费标准的泊位涉及41条街路、2491个泊位、3元每半小时、每日每次最高限价40元;执行二类收费标准的泊位涉及72条街路、4995个泊位、2元每半小时、每日每次最高限价25元;执行三类收费标准的泊位涉及185条街路、17809个泊位、1元每半小时、每日每次最高限价10元,同时实行停车不足半小时不收费。
我局也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对完善后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政策通过政府平台、官方网站、纸媒等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让百姓听得到、看得见。
二、关于督促“智慧停车”收费管理单位对已施划的路内停车场尽到管理义务的建议
从2018年至今,我市致力于研究路内停车泊位保险工作,并于2019年5月份推出了我市路内停车泊位车位保险,车主可通过相关程序办理车损赔偿服务,该保险险种为全国首创。
目前,我市通过自建及与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共享的方式,对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全方位视频监控,增强车辆看护能力,为车辆停放安全提供保障,已经实现了3000余处路段内视频监护的功能,更好地协助车主处理车辆损坏、被砸、物品丢失等事宜。
三、关于合理化收费标准的建议
今年,市发改委将牵头组织市直相关单位联合制定《沈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将统筹考虑相关因素,制定出更加符合我市实际的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规定,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调节停车供需矛盾、抑制不合理占道停车行为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