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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公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7对企业的补助具体明细的建议》(第0462号)的答复

2021年09月17日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沈建建议202199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公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7对企业的补助具体明细的建议》(第0462号)的答复


沈长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布沈阳市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7对企业的补助具体明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7“对企业的补助”资金71399.11万元,其中包括: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70214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1185.11万元。

一、PPP项目可行性补助资金

主要涉及2个项目:一是沈阳市快速路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11.16亿元,包括南北快速干道及综合管廊,东一环、胜利大街、沈新路-沈辽路和沈辽路-南阳湖街节点工程,长青街和浑南大道快速路,项目采取PPP模式运作,项目合作期为25年,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社会资本,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十家企业组成联合体(附名单)中标,中标社会资本出资成立沈阳快速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二是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8.8亿元,西起南京南街桥北绿化带,东至善邻路,全长12.63公里,采取PPP模式运作,项目合作期为25年,由市政府方授权沈阳市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沈阳中建管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

考虑上述项目进入运营期后,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需政府给予可行性缺口补助。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中“各地要依法依规将规范的PPP项目财政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为此将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列入项目实施机构(市城乡建设局)单位部门预算。由于补助对象为项目公司(企业),因此在部门预算中将其经济科目列在“对企业的补助”。

由于上述PPP项目合作期25年,后续每年可行性缺口补助均需纳入部门预算安排,明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将在“对企业的补助”经济科目中对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作出特殊标注(附财政部门就此问题的复函)。

2020年财政可行性缺口补助实际支出47598万元,其中拨付沈阳快速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7800万元,拨付沈阳中建管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98万元,具体如下:

1.沈阳市快速路项目。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工程进入运营期后开始计算可行性缺口补助。根据各项目工程验收情况,南北快速干道及综合管廊的运营维护期起始日为2018年8月16日,东一环快速路项目的运营维护期起始日为2019年8月24日,胜利大街快速路在建部分项目的运营维护期起始日为2019年7月1日,沈辽路南阳湖街节点工程项目的运营维护期起始日为2019年10月1日。根据PPP合同规定,按照投标报价确定的合理利润率及年度折现率计算,2020年度财政可行性缺口补助37800万元(附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公式)。

2.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工程进入运营期后开始计算可行性缺口补助,该项目于2019年4月1日进入运营期,按照投标报价确定的合理利润率及年度折现率计算,2020年度财政可行性缺口补助9798万元。

沈阳市快速路项目的建成,大大提升了我市市政基础设施水平,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加强了我市浑南、浑北两个主城区的联系,东南部沈河、大东地区到达浑南区,西部铁西、于洪地区到浑南地区均可快速通行,我市主城区快速路网基本形成,是沈阳建设中心城市的重要举措。

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成,电力、中水、给水、燃气等管线按计划入廊,节约了道路反复开挖成本及能源损耗,能够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减少土地占用资源,提升土地价值,减少了道路挖掘给市民带来的影响,美化了环境,维护了交通安全。同时,保护综合管廊内市政管线免受破坏,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性及城市防灾能力。

二、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政府性基金,由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开工前,按照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缴纳,上缴同级国库,纳入预算管理。项目完工后,根据建设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安排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并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非[2008]817号)要求,2019年至2021年8月,天易晶城四期、中海昆山路南地块项目、环球金融中心二期等21个项目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符合节能热工检测标准,因此,根据上述项目建设单位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额度,2019年至2021年8月,共拨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496.8万元,其中:2019年13个项目1813.7万元,2020年6个项目540.5万元,2021年1-8月2个项目142.6万元(详见附表)。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加强,充分调动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节能建筑和应用新型墙材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发展。

感谢您对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