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电话:12319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 涉密信息严禁上网 |
您好,今天是:
欢迎访问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营商专栏

党务公开

局长信箱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科学规划共享单车投放及摆放的建议》(第0028号)的答复

2021年05月10日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沈建建议202190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科学规划共享单车投放及摆放的建议(第0028号)的答复


张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共享单车投放及摆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我市共享单车企业运营管理工作,推动我市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解决我市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扎堆投放等问题,我局已采取投放总量控制、提升运维服务、实施定点停放、建立管理体系、开发监管平台等多项措施,切实提高我市共享单车行业管理水平。

一、您提出的关于“共享单车企业能建立车辆投放监管机构”的建议

一是明确投放总量,并随季节进行调整。我市此次招标份额总量为24万辆,规定春夏秋季期(4月1日至10月31日)投放总量控制在24万辆,冬季期(11月1日至3月31日)投放总量控制在12万辆。二是为便于信息管理,要求企业在投放车辆前,对共享电动车按照公安部门要求统一进行牌照登记管理,对共享自行车安装专用标识牌。三是将车辆标识、牌照号码与车架号、车身二维码绑定数据全部接入信息监管平台。四是成立第三方机构,对单车企业投放行为、运维质量进行日常监管,对违规投放、乱停乱放等车辆实施清运回收。

二、您提出的关于“合理的分配车辆的投放,不要集中放置”的建议

(一)提升运维服务

为提高企业运维能力并实现对企业运维工作的监管,一是要求企业现场运维摆放人员不得少于车辆投放数量的5‰,每1000台投放车辆应配备1辆调配车辆。二是完善手机监管APP功能,运维人员运行轨迹、调配车辆数据等各类数据全部与监管平台对接,实现对运维信息的实时监控。三是为提高企业运维效率,启用平台点位车辆淤积报警功能,及时通知企业运维力量前往处置,确保集中放置车辆能够得到清运,并监管运维调度时间。四是限制单车企业车辆同地点最高投放数量(结合点位停放区域容量),避免扎堆投放。

(二)实施定点停放

一是要求车辆全部换装高精度定位锁,可实现车辆的定点停放和对车辆精确跟踪。二是对现有停车区域进行地理坐标测绘,全市目前共1.7万个停放点位,已统一设置电子围栏,未来围栏外车辆将不能落锁或缴纳高额费用。三是继续对停车点位进行调整。针对市民需求对停车点位进行动态调整,尽量满足市民需求,实现我市停车点位的合理布局,避免扎堆停放。

三、您提出的关于“对不规范投放、不管理、不作为的企业进行处罚”的建议

(一)建立管理体系

一是将全部运维人员下沉至街道、与路长制相融合,实现运维监管力量下沉,建立共享单车精细化管理试点,将运维人员和调配车辆与三级路长捆绑,实现基层路长对运维人员的调配和监管。二是将对单车企业考核机制与路长制相结合,在4月底前完成手机APP终端全部管理功能,打通各级路长与辖区内一线运维人员的信息通道,实现全维度自动化的运维、考核监管体系。对考核不达标的企业采取减少投放配额的处罚。

(二)开发监管平台

为实现我市共享单车智能化监管,一是将企业的共享单车数量、运维人员、调配车辆、停车点位等信息需全部接入我市共享单车监管平台,完善14项监管功能,实现对企业运营情况的精准监管。二是监管平台实现初步运行,平台框架和管理终端基本建设完成,单车和运维人员备案、轨迹查找等功能已经实现,管理终端正在试运行。三是利用平台数据分析市民日常出行习惯,科学调度运营企业合理分配车辆,减少同一地点密集投放。

感谢您对共享单车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