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十四五时期多措并举解决我市停车难题的建议》(第0606号)的答复
沈建建议〔2021〕43号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十四五时期多措并举解决我市停车难题的建议》(第0606号)的答复
苏丽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十四五时期多措并举解决我市停车难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规划,我市针对新建和老旧小区分别采取措施,一是对新建小区,我市分别于2011年、2018年开展两次配建标准修编工作,目前执行的是《沈阳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标准(试行)》(沈规国土发〔2017〕161号),普通住宅配建标准由每户0.8-1.2提高至1-1.5个车位,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三级综合医院建筑等配建标准均有不同程度提高,满足机动化高速发展的停车需求。二是针对老旧小区,我市近年来结合老旧小区工程,统筹设计、合理施划一批泊位,提升小区整体改造品质,三年改造老旧小区283个,施划泊位1.3万个。并且,在保障满足消防通道、慢行系统、绿化需求的同时,对一千余个小区内部泊位进行规范,设置泊位6.8万余个,缓解住宅小区停车矛盾。
关于多种途径增加居民小区停车位供给,为有效疏导小区无法满足停放的车辆,近年来我市采取了多种措施,一定程度缓解了小区及周边车辆乱停放现象。首先利用土储、街角余地等闲置用地,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自2018年破解“停车难”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会同市土储部门、各区政府相关部门,对全市土储、拆迁地块进行了梳理统计,并结合周边停车需求等实地情况,陆续建设了热闹路、巴山路、广昌路等临时公共停车场,对太原街道、瑞家坚果、路官一街等需求较大、地块较小地区建设立体停车设施。至今已利用闲置用地近百处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泊位两万余个,缓解周边小区刚性停车矛盾。其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沈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鼓励办法(试行)》,鼓励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采取错时共享的方式提供给周边小区车辆临时停放,目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已有12家单位的15个停车场、2805个停车位已实现对外开放,占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停车位总数的32.77%。此外,在却无法满足停车需求的老旧小区周边街巷道路,我市交管部门施划了一批道路临时泊位和夜间限时泊位,短期内让居民车辆有位可停,随着周边新增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陆续增加,在逐步减少取消道路临时泊位,最终还路于行,保障道路通行畅通。
关于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居民意识,我市房产局积极加强物业管理,一是加强普法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业主自觉养成依法停车、按位停车的良好习惯,不占用、堵塞业主共有道路、场地、消防通道,在施划的停车位内有序停车。二是落实物业企业管理责任。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停车秩序管理,规劝、引导业主禁止车辆随意停放,对不听劝阻的按照规定通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养成业主守法依规停车意识。三是持续开展车位建设工作。在总结落实“停车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经验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过拓展宅前路、拆除违建、合理规划绿地等措施,充分挖潜,在不影响消防通道、交通组织等条件下,按标准施划车位,解决业主停车问题。
关于开发APP程序构建住宅小区共享停车模式,2018年,我市开发建设了智慧停车平台,APP、停车官微同步上线。目前,APP、停车官微已具备查询位置、剩余车位查询、无感支付、车位预约、检车、路外包月、地图导航、车主交通信息、优惠洗车、车位租售信息发布、新增电子眼提醒、油价变更提醒、停车减免优惠活动、推荐亲子游玩、踏青露营场地等服务。其中,车位租售功能,车主可实时通过车位租售功能,发布车位出租、出售、求租等信息,提升了车主的便利性和共享性。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