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强化建筑工地不文明作业约束严控扬尘建议》(第0273号)的答复
沈建建议〔2021〕55号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强化建筑工地不文明作业约束严控扬尘建议》(第0273号)的答复
姜秀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建筑工地不文明作业约束严控扬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我局始终把建筑工作扬尘整治做为日常工作头等要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保持工作高压态势。一是成立了市、区两级扬尘整治专班,对施工现场分区包保;建立了四级巡查体系,开展不间断检查。二是建章立制,印发每年扬尘整治工作方案和《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扬尘治理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三是按照7个100%要求,实行建筑工地台账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进行销号整治。四是建立日报制度,每日向各地区推送问题台账,强化各区落实整改。为我市改善空气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2020年沈阳市优良天为287天,也是有监测以来最好成绩,现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标准。今年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质量安全暨扬尘整治工作会议,印发扬尘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扬尘整治各项标准,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拆除工程扬尘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同时确定市区工作职责和分工,并细化了工作步骤和完成指标,做到职责明晰,措施明确,要求得力。
2.持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组织市、区两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执法检查,督促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日巡视、周分析、月排名”的模式开展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将发现的问题通过手机app端及时派发到各地建设局组织整改,并建立线上整改、考核等网格化管控平台,建立了月检查、月通报制度,及时发布考核结果,将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纳入诚信考核体系,有效督促施工现场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区建设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2020年市区建设局共对135家施工企业实施了处理,共处罚金260万元,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高压态势正在逐步形成。
3.今年借鉴先进地区做法,我局已安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启用第三方团队开展检查。通过组织第三方服务团队对建筑工地开展扬尘防治情况全覆盖飞行检查,实现每月检查不少于2轮全覆盖检查,及时将发现的施工扬尘防治问题转交给区、县(市)建设局组织整改。对复查不合格的问题,向各区印发执法意见书,督促各地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4.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车使用管理。密切与执法局配合,加强对渣土车驶出施工现场轮胎冲洗管理,并加强对渣土车封闭管理,作为扬尘管控7个百分百措施之一,今年下大力度做好出入口视频监控安装工作,提高视频技防能力,对驶出渣土车辆未冲洗等问题及时抓拍发现,收集问题线索,强化企业整改自觉性,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在渣土车上道后管理,我局一直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协调配合,并建立了工作联系群,对我局发现的渣土车问题及时与执法局共享线索信息。
目前,按照《沈阳市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处置管理规定》(沈政办发〔2018〕23号),我市对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实行清单目录制管理,按照纳入清单目录制管理要求,运输车辆需具备推拉式密闭装置,并安装定位装置,未纳入清单目录管理的运输企业和车辆,禁止在我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对未按照规定运输的企业和车辆,执法局一律依法从严查处,2020年共查处违法违规问题578件,罚款526.43万元。为进一步强化散流体物料运输管理,执法局下一步打算:一是落实渣土车运输精准管控。切实解决散流体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沿途洒落、夹带泥沙、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问题,按照全市“一网统管”工作安排,正在建立“渣土车精准管控场景”,将通过打通相关部门数据,实现渣土车运输精准管控。二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加强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容环卫等部门建立紧密联系,拓宽问题来源渠道,对发现的沿途洒落、夹带泥沙、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核实,一律按上限处罚。
在今后的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驶出工地的渣土车密闭覆盖管理。
虽然我们与以前比取得了一些成绩,并实现了优良天气历史突破。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仍然存在,而且反复现象较为突出。体现出一些建设、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问题整改不彻底,推诿现象,同时一些执法人员存在措施没有发挥震慑作用的问题。我们一定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攻坚克难,全面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现象,完成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感谢您对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