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地下管网信息化建设的建议》(第0384号)的答复
沈建建议〔2022〕58号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地下管网信息化建设的建议》(第0384号)的答复
王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下管网信息化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您从建立地下管线管理机构、制定协调机制、信息共建共享、建设标准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地下管网信息化建设的建议,对于本市进一步提高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经细致研究后,答复如下: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明确了我国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由我局和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了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基本摸清了我市三环范围内的市政道路下的管线信息,实现了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和其他等八大类30多个子类管线的信息化管理。基于普查成果数据,建立了管线综合管理系统、地下管线信息共享系统;为了做好管线工程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我局起草出台了《沈阳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并制定了《沈阳市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数据技术规定》。
为全面摸清和掌握我市地下管线信息和隐患情况,我局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下发了《沈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行动计划三年工作方案(2020-2023)》,建立了工作机制,并组织各类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区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了工作任务,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城区的普查工作。目前,各管线权属单位按照行政区正在进行自身已有管线的普查工作,新建管线通过管线管理办法强化管理,逐步解决数据的更新。
同时,我局正在开展综合管线“一张图”、综合管线服务两个“一网统管”场景建设工作,推进地下管线的综合共享管理。
一、在建立地下管线管理机构、制定协调机制方面
我局成立了沈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任务落实和具体实施工作,研究和建立地下管线长效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地下综合管网信息化建设工作。
2021年,我局制定了《沈阳市城市地下管线智能化管控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提出建立以管线信息共享为核心的工程协同管理工作机制,通过管线信息共享系统,实现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行业管理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的联动协调,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在地下管线信息共建共享方面
我局已建设完成地下管线信息共享系统,共享全市综合管线现状、道路施工、管线施工等信息;通过系统实现签订管线工程责任书、填报与消除隐患信息、管线施工及竣工信息管理、综合管线数据共享使用申请等应用;为管理部门全面掌握城市管线工程施工情况、制定道路与管线工程同步建设计划、做好各专业管线的监管与保护工作提供支持。按照《沈阳市地下综合管线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6月25日市城乡建设局印发)要求,将管线信息共享系统作为管线权属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管线信息的交互与共享平台,
同时,我局正在开展“一网统管”管线场景建设工作,基于城市地形图,对我市水、电、气、暖等地下管线进行多维度综合展现,对已有管线的数据更新情况、新建管线工程审批情况及智能化感知设备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管线工程审批多环节数据的分析比对,产生管线工程未按审批流程办理事件,通过多部门协同,对事件进行有效处置。对接了市营商局的规划审批数、施工许可、道路挖掘、竣工验收、档案移交数据,对接了管线权属单位的智能设备数据,并通过对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地下管线建设过程中,未按审批流程办理工程手续的异常事件。下一步,场景会将产生的异常事件推动至相关管理部门,及时有效处置未按审批流程办理的管线工程。
三、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有序进行,我局于2021年1月下发了《关于印发<沈阳市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数据技术规定>的通知》。该技术规定统一了沈阳市地下管线普查成果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普查及竣工测量成果数据的整理、提交与验收工作。
感谢您对地下管网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