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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抓紧落实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169号)的答复

2022年10月08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建议202275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抓紧落实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169号)的答复


任晓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市内老城区建设立体停车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总体进展

停车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影响重大。针对我市机动化快速发展、私家车保有量大幅提高的态势。结合我市停车实际,聚焦“立清单、摸底数、找路径、定试点、建场景、增泊位、出政策、抓秩序、重宣传”等9项重点工作,积极缓解停车矛盾。

1、立清单,落实专班专干。按照“市区联动、条抓块保”工作模式,一是成立市区两级专班,市级专班包括14个市直部门,区级专班由区主要领导挂帅,包括区内相关部门。二是制定了《2022年缓解停车矛盾工作任务清单》,将任务分解为5方面、27项工作措施、36项具体任务。

2、摸底数,完成停车普查。2021年完成了我市停车普查工作。根据普查结果,车辆总体停放能力可达到205.2万辆,其中,中心城区既有泊位可停放173.6万辆、企事业单位及小区等内部无泊位停车31.6万辆。既有泊位中,路外泊位142.2万个、路内(红线内)泊位22万个、路侧(退线空间)泊位9.4万个。针对夜间(21:00)以后停车情况进行普查,得到中心城区夜间刚性停车需求约168万辆。

经梳理分析,主要有6方面特征:一是总量基本平衡,能够实现11位;二是空间分布不均衡。统筹考虑区划边界、路长制管理、服务半径等因素,将中心城区划分361个停车单元,其中312个单元车位供给充足、49个单元供给不足;三是时间分布不均衡。商场、办公、医院等公建泊位的夜间闲置率高(66%-80%空置),居住泊位的白天闲置率高(58%空置)四是路内泊位设置率高。3750条路段有路内泊位22万个,占泊位总量12.7%,与既有9个国家中心城市相比(平均5%)超量严重;五是违停现象严重。白天路内违停14.7万辆、夜间违停21.2万辆;六是夜间路外泊位闲置数高,达到50.2万个,占比35.3%(路外泊位142.2万个),其中,居住地下闲置泊位16.8万个、商业与办公闲置泊位约18.8万个、其他建筑闲置泊位约14.6万个。

3、找路径,开展顶层设计。引进北京市规划院与本地院合作,编制完成了《沈阳市停车综合治理专项规划》。通过横向对比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郑州等十几个国内城市的机动化发展过程、停车发展战略以及停车治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停车矛盾无法通过单纯增加停车设施予以解决,工作重点需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转变为现代化停车综合治理”的意见。

4、定试点,形成典型经验。2021年在市内9区分两批推进12处停车试点区域综合整治,涵盖商住混合区、三甲医院地区、高密度居住区,总面积8平方公里。

从试点成果看,一方面在试点区域内,通过新建、盘活、挖潜等措施,扩容停车泊位供给1.7万个。其中新建停车场9处,新增泊位2137个;租售并举,开放小区地下配建泊位3550个;协商办公与商业单位,面向周边小区优惠提供夜间共享泊位10299个;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挖潜泊位711个;另一方面将试点区域内全部49处经营性停车场接入“好停车”应用场景,覆盖泊位8487个。

在试点区域整治过程中,采取“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的形式,总结形成了“摸底普查、扩容供给、智慧赋能、宣传引导、工程建设、长效管理”六步工作法,共54项措施。

5、建场景,强化智慧赋能。“好停车”场景作为“盛世通”APP内嵌模块已于930日上线运行,目前574家经营性停车场、19万个泊位已实现与“好停车”场景的互联互通,可提供实时空闲泊位查询等即时服务,占比泊位总数70.3%

6、增泊位,落实综合举措。2021年通过新建、盘活、挖潜等一系列措施,共增加泊位1.3万个。一是市内9区利用土储及闲置地块建设停车场54处,新增泊位5445个;二是利用既有停车场“平改立”6处,增加泊位1104个;三是市人防办盘活闲置人防泊位2600个;四是结合121个老旧小区改造挖潜内部泊位3530个。

7、出政策,补齐制度短板。市停车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出台了《沈阳市人防工程助力解决停车矛盾指导意见》、《沈阳市智能停车场信息系统建设技术导则》、《沈阳市道路泊位规范设置导则》有关意见、标准、导则、实施方案等文件10项。

8、抓秩序,加强执法管理。一是开展“双百”停车示范路创建行动,通过常态化执法管理,对起二排、侵占慢行道路、路口违停等行为严格管理。二是将学校、医院、公园景区等停车热点部位全部纳入固定勤务模式,实施一校一策、一地一策,保障停车秩序。三是体现执法温度,对轻微违法停车行为张贴温馨提示单、 “114电话一键挪车”等服务。

9、重宣传,争取市民支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及社区宣传栏等媒体作用,对停车各项内容广泛宣传。回应市民关注,积极宣传我市停车理念及各项措施。

二、针对建议我局将开展的工作

对于您提出的在市内老城区拆除老住宅区内的仓房、自行车棚等原有且基本废弃的建筑,建立立体停车场,解决停车难问题,您的分析和建议非常好,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采纳,指导和督促各区继续增加停车泊位供应、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同时,依据《2022年缓解停车矛盾工作方案》将深入推进以下5方面工作任务,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

1、推广立体停车场库的建设应用,促进停车产业化发展。

一是鼓励产权单位进行“平改立”。对具备院落的产权单位进行梳理,在停车供小于需的区域,鼓励产权单位利用自有用地进行“平改立”,即平面停车场改造为立体停车场库,增加停车泊位供给能力;同时,按照市交管部门统一要求,鼓励扩容后的立体停车场办理相关手续,面向社会对外经营开放,缓解周边区域停车矛盾。

二是鼓励老旧小区建设立体停车场库。我市中心城区核心区(尤其是一环范围内)老旧小区分布较多,老旧小区建设时执行的机动车位配建标准为1989年公安部与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配建标准较低、停车泊位缺口大,无法满足近年来机动化迅猛发展带来的需求。参考上海、成都、南京等城市经验,挖潜老旧小区地上、地下空间设置立体停车库,是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的主要措施之一,我市也将在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更新项目中,研究推进立体停车场库建设。

三是鼓励公园、广场地下空间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在停车供需矛盾较大区域,利用公园广场硬铺空间建设地下立体停车设施,避免大规模移植树木,实现泊位增量。

四是修编《关于鼓励利用自有用地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办法》(沈政办发[2016]109)将机械立体停车设备归类为临时停车资源,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环评、施工等许可手续明确利用自有用地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范围,不再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免缴相关土地费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立体停车场建设。

2、推进办公泊位夜间错时共享。修订《沈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鼓励办法(试行)》,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至少选取总车位数的20%进行开放共享的相关要点,各区选取试点推进共享,引导居民停放车辆,实现错时共享,缓解老旧小区周边停车难问题。

3、推进闲置地块建设临时停车场。制定《关于利用闲置储备地块建设为临时停车场用地的通知》,采取统筹运作的工作思路,平衡临时停车场建设成本等要点内容。在老旧小区周边闲置地块建设临时停车场,缓解来就小区周边停车矛盾。

4、完成新建停车场前期工作。包括新建复合开发停车场、公园广场地下停车场、产权单位平改立停车场、居住小区立体化改造停车场等,完成相应的审批及备案流程,具备启动建设条件。

5、老旧小区周边支路设置夜间临时泊位。围绕“停车难”突出的老旧小区,梳理周边支路建设条件,在有条件的支路施划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同时,针对交通功能较强的支路,将已施划的全天候泊位调整为夜间临时停车泊位。

感谢您对我市缓解停车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