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阳光路沿线市政道路扩建工程管理的建议》(第0334号)的答复
沈建建议〔2023〕36号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阳光路沿线市政道路扩建工程管理的建议》(第0334号)的答复
郝鉴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阳光路沿线市政道路扩建工程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沈阳市快速路PPP(二期)工程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其中,大堤路(二环-三环)改造工程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单位为沈阳动静态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本工程西起高速谟家堡收费站出口,沿线依次与三环高速、南阳湖街、大通湖街、城东湖街等主要道路相交,最终汇入二环快速路,工程全长约6.1公里。
二、关于施工抑噪及降尘有关情况
为降低道路建设期间带来的噪音及粉尘等对周边居民带来的影响,工程建设期间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施工、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住宅楼布设、施工现场与居民住宅楼布设之间设置连续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二是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工程现场不设置混凝土、沥青拌合站,混凝土和沥青均外购;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工程土石方随挖随运,定期洒水,物料运输车辆覆盖苫布、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三、关于道路扩建占用绿地等情况
关于市民提出道路扩建侵占园区绿地及休闲娱乐场地事宜,我们进行了核实,情况如下:
依据《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004年以来大堤路红线宽度一直控制为70米,实际规划用途为市政道路用地,本次大堤路扩建工程设计断面均位于70米道路红线内实施。经于洪区核实,现状绿化及休闲娱乐设施为开发商占用市政道路用地建设的临时工程,应按红线范围进行退线处理。
为满足周边居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工程设计方案中最大限度考虑了在道路与楼体之间的空间进行绿化,同时,市政府出资高标准在有条件的空间建设永久休闲娱乐设施,提升周边居民生活品质。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施工期噪声及扬尘防治措施实施,加强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感谢您对市政工程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