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促进房地产企业渡过难关持续健康发展建议》(第0549号)的答复
沈建建议〔2023〕38号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促进房地产企业渡过难关持续健康发展建议》(第0549号)的答复
林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企业渡过难关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适度超前做好新开发区域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的建议。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优化完善沈阳“多中心、多组团”空间结构,推动产业资源与配套设施向新城新空间延伸。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在全域划定了“35+1”核心板块,包括三环周边及三四环之间迎春街、科技城等10余处核心发展板块,合理安排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市自然资源局正在组织编制《沈阳市十五分钟生活圈规划》,明确 15 分钟生活圈、5 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二是强化资金支撑。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推动市本级财政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申请政府债券、强化国有企业参与、引入社会资本等五个资金渠道,全力保障项目落实。三是加快项目建设。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关键,加大力度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引领配套设施向新开发区域延伸覆盖。启动实施了1号线东延线、3号线、6号线等5条地铁线路建设,2号线南延线、4号线已实现轨通,10号线(张少布-沈阳南站)、9号线二期力争年内开工建设;优化全域一体化路网体系,四环快速路提升、沈彰开发大道以及长青街、雪松路跨线桥等工程均在有序推进。同时,公交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已新开优化公交线路336条,增加线路长度1572.3公里,填补公交空白447.5公里,便捷群众出行。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公交发展适度超前、适时布局的原则,充分考虑三环周边及三环与四环之间新开发区域的公交出行需求,通过新开公交线路、优化线路走向、填补公交盲区、优化站位设置等工作,实现公交与地铁、有轨电车及其交通方式的接驳换乘,增强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二、关于协助房企盘活存量未开发资源的建议。2019年以来,作为全国22个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试点城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调控部署,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关于降低商业占比建议。按现有相关规定,规划条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盘活闲置用地,允许满足一定情形的项目履行商业比变更程序,比如因城乡规划修改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变化的,因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地块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省、市政府同意变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是关于如针对土地获取时点存在道路、学校、租赁住房等配建项目要求的,允许房企结合地块所在区位、配套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建议。按政策流程调整,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地产项目所在地区政府申请,遵循不低于原配建要求价值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报市政府土委会通过后实施。
三、关于出台调控政策、满足刚性住房需求的建议。房地产业是稳定经济、保障民生的重点产业,各级各部门都给予了高度重视,特别是针对行业持续下行的严峻形势,今年以来陆续出台一系列调控政策,对促进住房销售、稳定市场预期、恢复市场信心起到积极推动作用。2023年1月,提出住房“以租换购”、“卖旧买新”个税减免以及二手房“带押过户”三项助企纾困新举措,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住房消费升级。截至目前,该三项政策已落实实施。2023年3月28日,推出科学安排土地供应、实施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公寓类非住宅去库存、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优化限购区域等五项新举措。2023年4月13日,推出对沈阳市限购区域外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等政策。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近期又举办了为期21天2023年沈阳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特别是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为3.8%,购买非限购区域的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分别按20%和30%执行,推动房地产业加快复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四、放宽竣备条件、延期竣工问题。围绕营商环境建设,特别针对疫情影响,不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材料的通知》,提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除此以外不需提交其他材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当天提交要件,审核通过当天即可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今年又起草了《2023年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在履行征求意见程序,对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流程做了进一步优化。针对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企业施工困难,经属地政府证实的,可在联合验收阶段酌情考虑允许延迟竣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关注和支持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在城建配套、产业支撑、环境优化、政策扶持等多个方面协同发力,全力推动沈阳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感谢您对房地产业发展和沈阳城市建设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