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合理规划共享单车停车位解决停车定位不准的建议》(第0661号)的答复
沈建建议〔2023〕47号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合理规划共享单车停车位解决停车定位不准的建议》(第0661号)的答复
阚雪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共享单车停车位,解决停车定位不准问题”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共享单车停车位规划不足的建议
为提升市民的出行体验,方便市民取用车辆,我局在市域范围内围绕公交、地铁、居民区、办公区等场所周边,共计划设置3万余个共享单车停放点位,可同时容纳60万车辆停放,车辆与P点配比达1∶2.5,并对每一个停放点位进行地理坐标测绘,统一纳入沈阳共享单车信息服务平台备案管理,三家单车企业同步对应点位坐标设置电子围栏运营,接受平台系统实时监管。
二、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共享单车停车位规划不方便的建议
目前各行政区主管部门正在组织街道、社区对属地停放点位
分布进行摸排,针对点位设置不合理、电子围栏设置未同步等问题开展梳理调整工作,会同单车企业落实点位的新增、撤销等调整工作,逐条街路稳步推进实施。自5月初实施以来,已累计新增施划或调整施划点位3000余个,计划在6月底之前完成全部工作。同时建立点位日常管理机制,单车企业可定期根据市民用车实际需求,报送点位施划调整需求,经各区主管部门审定后,可进行施划调整,确保停放点位设置区位保持分布合理状态。
三、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共享单车停车位规划不合理的建议
2020年我局出台了《沈阳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车区设置
技术导则》,对点位设置区位提出了明确的设置标准和技术要求。今年4月,我局针对全市共享单车停放点位设置问题召开了全市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各区主管部门严格监督点位施划工作流程,排查撤销违背设置导则标准的点位,计划在6月底之前完成全部排查整改工作。
四、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共享单车停车定位不准确的建议
关于车辆在停放点位无法完成还车,造成骑行不便的现象,主要由以下原因引起:一是受天气或楼宇遮挡等因素影响,车辆定位信息传输滞后,导致企业运营系统判断车辆定位偏差。二是电子围栏未与地面停放点位框线同步设置,导致车在点位却无法关锁还车。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会同在沈单车企业、在沈通讯运营商,正在探索实施定位设备改良、增加基站覆盖率等方式,解决车锁数据传输滞后问题。同时,我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点位设置巡查工作,将电子围栏设置情况纳入企业服务质量考评事项,监督单车企业及时完成电子围栏同步设置,努力改善市民出行体验。
感谢您对共享单车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