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有停车条件的单位限时开放停车场改善我市出行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0395号)的答复
沈建建议〔2024〕32号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有停车条件的单位限时开放停车场改善我市出行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0395号)的答复
阚雪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停车条件的单位限时开放停车场改善我市出行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缓解停车难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错时共享停车模式,从提高泊位供给和政策保障两方面入手,着力改善沈阳居民停车难问题。
一、专有停车场限时开放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限时对外开放
2023年,我市系统梳理了市、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情况,选取具备条件的停车场面向社会错时开放。目前,已有68处行政事业单位的停车场完成了限时对外开放,停车泊位约5557个。停车场部分采取按次收费形式,白天超时采取按小时高计费,通过价格杠杆调控,确保工作日办公车辆停放需求;同时部分停车场执行了夜间免费开放。停车场均设立了专用标牌及指引标识,并更新了道闸系统,将泊位信息均接入了“好停车”场景平台,实现了线下智慧管理与服务。例如:五一小长假期间,沈河区政府停车场限时开放工作获得了今日头条等自媒体点赞,赢得了群众认可,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推进公交场站错时开放共享
今年,我市制定了《2024年沈阳市缓解停车矛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在停车扩容供给方面提出探索推进公交场站停车场错时开放共享。
截至目前,已梳理我市现状150余处公交场站,以场站自身容量和周边停车需求为导向,鼓励医院、商圈及办公单位周边有富余停放能力的公交场站白天(营业时间内)对外共享;鼓励夜间有富余停放能力的公交场站对外共享,缓解周边小区停车矛盾。市、区两级缓解停车矛盾工作专班建立共享台账,按照“有偿使用、多方受益”原则,对外共享公共场站可进行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备案,公交场站泊位共享与充电桩均可产生收益,提升各方积极性,已完成首批 25 处公交场站对外开放工作,共享泊位3050 个。
二、政策制定方面
2023年我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梳理总结限时开放工作经验,联合编制并印发《沈阳市行政事业单位专有停车场对外开放鼓励办法》(沈建发〔2023〕9号),针对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的停车场,明确“多方受益”的开放与收支路径等相关内容,通过政策性文件鼓励和指导开放工作标准化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