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将铁西区北三路与北启工街交汇处东西两侧架设的输气管线移入地下的建议》(第0402号)的答复
2024年11月29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建议〔2024〕40号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将铁西区北三路与北启工街交汇处东西两侧架设的输气管线移入地下的建议》(第0402号)的答复
邵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铁西区北三路与北启工街交汇处东西两侧架设的输气管线移入地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铁西区卫工街及北三路沿线蒸汽管道。
我局立即会同铁西区、市房产局、市执法局等单位进行研究。该管道建于20世纪50年代,原为铁西工业区内工业生产配套设施,2019年被沈阳市规化和国土资源局列入沈阳市第五批历史建筑文化景观保护对象,属于地上“遗物”,对于历史遗存这些,铁西区一直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护,因此没有进行迁移拆除。
二、运河景观管理中心卫工明渠周边涉及部分地面输气管线。
为保证运河周边环境美观整洁,提升沈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水平,在管线产权单位办理相关规划审批前,运河景观管理中心会同管线产权单位先期勘察现场,根据管线铺设路径,分段研究。具备落入地下条件的,严格落地;不具备落入地下条件的,按照不影响运河总体景观的要求,与管线产权单位共同规划架空路径。一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架空线路的高度,利用植被进行遮挡。二是在无法降低高度或有障碍物的前提下,不在主景观带或河道中央铺设管线,以远离观瞻区,靠近矮墙、桥头等为明确路径。三是尽量保证管线铺设不裸露在外,不影响市民生产生活。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