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沈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的提案》(第0627号)的答复
陈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沈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市政府将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开始加速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各项工作。
1.赴外地学习调研。先后赴郑州、北京、南通、济南等示范城市进行了学习调研,借鉴他们在政府扶持、政策引导、特许经营、财税优惠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2.编制可研报告及价格测算。编制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可行性研究》、《固定式补贴价格测算》、《移动式补贴价格测算》等测算报告,为政府制订政策资金等扶持提供基础数据。
3.编制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委托沈阳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沈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确定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特许经营者,经营期30年。
4.完成项目招标,确定特许经营企业。按照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完成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工作。沈阳中城城市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建筑垃圾特许经营中标单位。
5.编制印发了《沈阳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建设、施工、运输、处置等责任主体,及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与监督职能,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运输管理、处置管理、资源化再生利用等各环节进行了制度规范。
6.开展了建筑弃土消纳场规划建设工作。我局委托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沈阳市建筑弃土消纳场三年规划建设方案》。根据方案,在全市各区县(市)开展建筑弃土消纳场建设工作,目前全市16个弃土消纳场已建设完毕并投入运营。
7.项目建设情况。沈北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固定处理厂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该项目坐落沈北新区清水台镇熊家岗村,设计能力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由市国有企业中城集团负责建设和运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项目服务。结合创建营商环境、在项目立项、再生产品应用等环节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2.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方案,确保全市建筑垃圾收集、排放、资源化处理等环节系统化、程序化、规模化。
3.鼓励技术研发,降低设备成本,提高处理效率,不断扩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范围。
4.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对违法违规处理建筑垃圾的相关单位和车辆进行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