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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桥梁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的提案》(第0642号)的答复

2021年02月24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项凤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桥梁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城市桥梁施工质量监督和施工关键过程管控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规定执行,并严格执行各步骤技术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规避影响桥梁耐久性与施工安全与的风险。设计阶段充分收集分析桥位地址、水文、物探等资料,在充分学习和吸收国内外优秀桥梁设计经验的基础上,设计符合沈阳地域环境特点的耐久性桥梁。根据桥梁的结构类型、施工方法量身定做合理的管理体系,提前预判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全面消除隐患,切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20183月住建部印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自201861日起施行。

1.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承担着重要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对保障工程质量具有主导作用。以抽查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组织主要构配件及材料检测检验、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过程质量管理情况,进一步夯实建设单位做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的职责。

2.强化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管理。以强化参建各方是否依法履行各自质量行为为出发点,一是针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重点抽查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审批情况,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平行检验实施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组织检验分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二是针对设计、勘察单位质量行为,重点抽查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参与情况,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三是针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重点抽查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是否按照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情况,进场原材料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及执行进场材料抽检情况,是否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自检工作情况。四是针对检测单位质量行为,重点抽查是否超越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任务,检测内容和方法的规范性程度,是否按时上报检测不合格信息。通过对各方质量行为的抽查监督管理,进一步督促推动各方按职履行质量管理行为,提高参建各方质量意识。

3.突出首件样板质量监督管理。将质量监督管理从事后查问题—整改问题—复查整改情况的工作模式,向质量监督管理服务转变,以各工序首次完成段落或首个完成构件为关键节点,重点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抽测,对施工单位自检报验、监理单位复检确认、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等质量检验程序进行检查,对建筑材料取样送检、监理单位平行抽检等材料检测情况及结果进行检查,形成首件样板,为参建主体在后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明晰质量责任、履行质量行为、保障工程实体质量起到指导和促进作用。

4.做好监督抽查总结,抓住质量监督重点。结合相同或相近工程监督抽查情况,及时总结查找参建主体质量管控问题,视重点工序、主要建材检测、功能性检测等主要环节出现问题的情况,适时启动差别化质量监督,对发生频次较高、普遍性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抽查,提升参建主体质量意识。

5.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处参建主体质量问题。

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参建主体出现的未履行质量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并结合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将处罚信息录入不良信用记录,必要时按照我市信用联合惩戒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二、建立城市桥梁修护长效机制

我市城市桥梁维修养护工作实行市、区两级管理,具体情况是,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市管城市桥梁维修养护,各区、县(市)负责区管城市桥梁维修养护。原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为市城建局,2018年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后,行业管理部门变为市城管执法局。自改革后,城市桥梁管理工作凸显出三方面问题:一是由于我市2018年经过事转企改革、机构改革等几次较大的变动,原有的桥梁设施维护单位、管理单位均有较大变化。因维护工作体制改变,影响了桥梁养护工作的系统性,同时多年的僵化体制机制束缚了工作发展。二是养护经费不足,影响了养护工作的发展。三是因市属部门之间职能分工不同,相互沟通不足,造成了新建桥梁时期没有系统考虑维护工作需要,给养护工作带来了难处。

依据代表的建议和我们梳理出的维护工作中的问题,我们已经或将采取以下工作举措来提高桥梁养护工作。

一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方面。2020年由市城乡建设局、执法局、财政局等多部门依据目前改革后的体制,联合研究制定了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的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制定了《沈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日常管理、维修与养护、占用管理、应急管理、考核与资金管理、检测评估机构管理、监管与处罚等方面,尤其是,对计划、养护资金核定、使用监管、绩效考核等多内容入手,明确部门分工和职责。相关制度已经建立,新的工作体系建立,计划2021年全面启动。

二是桥梁安全管理方面。针对目前桥梁检测工作主要是由各权属单位组织实施的实际,市城管执法局将组建桥梁专业的专家团队,定期检查,督促各权属单位按照规定开展检测,并依据检测问题及时开展加固、维修等工作。对于在一些特殊结构桥(或浑河、铁路等)且不宜养护巡视的桥梁建设时,设置适时监测系统。目前已完成公和桥设置,下一步,将组织建设大成桥、三好桥,通过每年逐步实施来解决,利用监测系统时时掌控桥梁运行状态。

三是坚强维护工作检查监督和考核。在原有管理经费的基础上依据实际情况增加养护经费,并加强监督,保障经费用到桥梁维护上,特别是用到急需维修的项目内容上。同时,建立检查、考核制度,通过绩效考核,督促维护工作的开展。

四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把所掌握的桥梁检测数据、维护数据、监测数据整合,通过大数据的梳理分析、对比,形成桥梁技术状况的科学评价,为维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对于限载等管理,结合市场调查将实验性的探讨引进不停车承重系统,实现对超载的管理,解决限高架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三、提升桥梁建设者专业素质及能力,建设桥梁智慧管理系统

1. 提升桥梁建设者专业素质及能力。促进各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互学习先进经验,提升管理水平。树立本市桥梁施工单位标杆,在市内桥梁建设行业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积极打造高质量工地的良好风气。对优秀企业授予荣耀并给予一定奖励。切实做好对广大一线工作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人质量意识、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进行。组织项目经理、总工参加市内组织的经验分享会,交流施工经验,共同提高进步。

2.桥梁智慧管理系统。初步设想建立沈阳市城市桥梁智慧管养系统。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实现桥梁运营的智慧精细化管理,对城市桥梁运营各层次业务数据整合,完成一体化综合数据资源体系,增强桥梁运营安全隐患的可预测性,提高保障资源利用率,大幅提升城市桥梁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3.超载、超限治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桥梁限载设施、警示标识等;二是强化与交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超载、超限治理,合理分流重型车和中小型车,在保证桥梁安全的同时也能进一步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三是加强与(市内)重点运输单位的联系,加强对单位和司机的宣讲工作,使其充分认识到超载、超限的危害,尤其是满足车辆本身载重,但超过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上桥问题。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