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破解沈城市民双休日停车难问题的提案》(第0128号)的答复
姚俊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沈城市民双休日停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共享的建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订了《沈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鼓励办法(试行)》,鼓励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确保不影响正常办公,符合保密要求,优先满足单位自身车辆停放的基础上,尽量将空余车位采取错时共享的方式提供给社会车辆临时停放,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市直共有行政事业单位86家,其中行政单位38家,事业单位48家,分散在428个点位上办公,使用内部停车场 104个、停车位8559个。其中市城乡建设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等12家单位的15个停车场、2805个停车位,已实现对外开放,占停车位总数的32.77%,对缓解周边停车难问题起到一定作用。
2.关于专业停车公司统筹管理的建议。我市目前由市城投集团统筹运营管理政府停车资源,具体负责道路、土储、桥下空间等泊位的收费管理工作,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由各单位自主管理。
3.关于专项资金统一建设停车场的建议。我市城投集团统筹管理的政府停车资源,停车收入专款用于智慧停车平台建设运营、智慧停车设施建设、停车服务管理、公共停车场建设、停车诱导系统建设、违停抓拍系统建设、停车资源使用及运营管理等费用。2018年以来,利用道路泊位收费投资新建及改造停车场47处,其中地铁P+R停车场8处,土储地块临时停车场25处,立体机械式停车场2处,桥下停车场12处,地下停车场1处,共计新增停车泊位约1.45万个。
4.关于加大和鼓励停车设施建设的建议。我市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的若干意见》(沈政发〔2014〕50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鼓励利用自有用地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办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109号)等政策文件,鼓励社会资本和个人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简化审批手续,增加泊位供给。为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立体停车场、引进先进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积极性,我市于2018年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立体公共停车设施(场)政府补贴资金办法》,并于2019年6月出台了配套实施细则,社会资本投资新建的立体停车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接入我市智慧停车平台的,按设备类型不同,每个泊位补贴3000—8000元。
5.关于配建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的建议。在《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鼓励利用自有用地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办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109号)中,允许公共停车场项目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的前提下,将部分建筑面积用作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其中地上不超过10%,地下不超过25%。
6.关于推行智慧停车管理模式的建议。我市于2018年搭建了我市智慧停车平台,开展提升智能化设备建设,一是结合道路实际,采用地磁+手持PDA+视频车的模式采集泊位信息,通过自建及与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共享的方式,对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全方位视频监控,增强车辆巡查能力,为车辆停放安全提供保障,目前已经实现了3000余处视频监护功能。二是增加道路停车交通诱导服务,到目前为止,已在微信公众号、APP和新建34块道路交通诱导屏中,为车辆提供附近停车场的停放信息和道路拥堵情况,指引车主快速到达停车区域。三是相继推出多样化的网上服务模式,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为车主提供查询停车场、车位空余、实名认证、无感支付、查询收费标准、实时导航、开具电子发票等功能,下一步将继续推进预订车位、停车共享等技术应用,完善和开发使用新功能,增加停车场接入数量,进一步有效盘活空闲停车泊位使用率,不断改善用户体验感。
目前我市智慧停车平台已接入经营性公共停车场200余家,收费管理的道路泊位全部接入,总泊位数近8万个,公众号及APP使用人数超70万人。
破解“停车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十几个市直部门和各区政府,我们将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倾听百姓心声,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停车体验。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