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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提高沈阳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水平的提案》(第0242号)的答复

2020年08月05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冯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一阶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治理主要工作情况

我市现有液化气经营企业116家,均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并由各地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监管。我市液化气最大储存量约为7500m3,注册钢瓶总数约42万个,注册钢瓶运输车辆(危险品货物运输)约750台,液化气用户约20.5万户,其中居民用户19.3户、非居民用户1.2万户。

201911月,市政府印发《沈阳市强化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应急、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区政府开展为期6个月的全市液化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共包括场站管理、气瓶充装、途中运输、用户使用、储存保管等共计七个方面内容,全市八个市直部门累计检查6574次,下达执法文书2361件,发现隐患4760件,整改达标数量4425件,整改合格率90.34%。其中:

城乡建设局针对场站的合法经营以及用户端的安全使用情况组织检查累计2231次,检查各类用户5062个,下达执法文书300件,发现隐患576件,整改达标数量546件。

公安消防稽查支队针对全市三级列管的餐饮经营业户、学校、幼儿园、集体宿舍等场所设置瓶组间、燃气报警、钢瓶软管等情况组织检查累计3352次,检查各类用户6875个,下达执法文书1873件,发现隐患3923件,整改达标数量3635件。

消防救援支队针对充装场站防火间距、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给水、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供电负荷及防雷等情况组织检查116次,下达执法文书90件,发现存在隐患103件,整改达标数量103件。

市场监管局针对充装场站被充装钢瓶信息化实施情况组织检查累计457次,检查各类用户118个,下达执法文书91件,发现隐患129件,整改达标数量112件。

行政执法局针对经营企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储气场所安全条件、各类型用户用气情况组织检查累计93次,检查各类用户93个,下达执法文书2件。

交通运输局在城乡接合部场站、市内各餐饮经营业户周边区域,针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符合行业标准、从业司机和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危险品运输车辆拉载危险运输品许可范围组织检查累计13次,检查各类用户5个,下达执法文书5件,发现隐患5件,整改达标数量5件。

商务局针对全市餐饮场所燃气使用、规范制度、规范达标等组织检查累计312次,累计检查各类用户312个,发现存在隐患24件,整改达标数量24件。

通过大规模集中式的液化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市液化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管理等各环节显著改善,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当前正在推进的工作情况

当前重点推进四项工作:

一是认真总结全市液化气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总体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明确下一阶段工作措施和重点目标任务。

二是持续推进隐患治理工作。特别是针对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事项,列出清单,加大执法力度,按期销号。

三是推进《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立法经验和成果,制定《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为全市燃气建设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四是编制沈阳市城镇燃气发展十四五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全市燃气市场的培育、燃气资源的合理配置等作出前瞻性谋划,为十四五时期全市城镇燃气高质量建设管理工作提供有效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预安排

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各项工作基础上,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编制《沈阳市城镇燃气发展十四五规划》,规范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特别是深入贯彻实施住建部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强制性标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通过建章立制,为液化石油气建设管理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液化石油气行业的管理事项、方式、程序、体系等。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市直各部门、属地政府分兵把口,齐抓共管,严格管控,进一步提高液化气安全管理水平。重点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列管场所瓶装液化气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非法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行为进行查处;开展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气瓶充装单位开展年度监督检查,积极推动钢瓶充装单位自主建立和使用气瓶充装信息追溯系统,将气瓶制造、检验和充装信息在信息平台和智能设备上显示、控制,实现气瓶充装管理智能化;严把道路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市场准入关,督促各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和动态监管,要求从事道路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道路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入网率达到100%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落实部、省《燃气经营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辽宁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燃气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推进燃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印发隐患排查技术标准清单,督促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全面开展隐患自查,通过企业自查,不断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宣传贯彻《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编印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重点做好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工作,使燃气安全知识进乡镇、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运行。

感谢您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